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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见刊稿件] 【微评论】事情处理 过犹不及

发表于 2014-5-21 15:49:3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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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把公民在贴吧上泄私愤辱骂“兖州里交警真孬种”也定位为违法,那么简单搜索一下网络,我猜想抓起来的不仅仅只有曹某某一个人吧。虽然,曹某某的做法确有失妥当,但那是他个人素质问题,根本不至于上升到因“公然对人民警察进行侮辱”而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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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的高度。现在是一个言论自由的年代,如果说一些过激言论就侮辱了人民警察的形象,那么这样的形象是不是太不堪一击了。更令人费解的是,公司不论青红皂白地开除受过拘留的员工,难道也是怕影响到企业的形象吗?
[/table]
[table=100%,#ffffd9]    在“网友骂警察被拘留”这件事情上,笔者认为,事情处理,过犹不及。相关人员都应该好好反思一下,毕竟人性化的说服教育要比冷冰冰的执法更具有信服力。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张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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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1 20:40:05 | 查看全部
欢迎参加本期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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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1 20:43:12 | 查看全部
确实是,网骂太多了,做事必须要一视同仁,这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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