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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话题】“真假证”危害不浅,须引以为戒

发表于 2014-7-30 20:59:3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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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承木

    去年下半年,上海一些企业发现,新招聘的一批叉车司机、吊车司机操作技术不过关,也不懂安全规程,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但是,这些司机都持有“网上能查到”的国家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他们承认,此前并未受过专业培训和考试,证件是从江苏徐州一家中介机构“花钱买的”。此后经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发现,是蚌埠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工作人员与徐州一家中介公司老板暗中勾结,形成了办证、卖证“一条龙”,借证生财。想办证的人,不用培训、考试,交上几百块钱,就能“买到”特种设备操作证,开吊车、开叉车、操作锅炉“一路绿灯”。(《中国青年报》2014年7月28日)  
    众所周知,特种作业是工作环境特殊、工作方式特殊、技术含量高的作业,稍有不慎便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所以,国家明令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操作证,要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才能获得。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只稍微会点或完全不会开吊车的人去开吊车,那就相当于是把吊车司机和工地上几十上百人的生命交在他手中了,万一出现点安全事故,万一操作不当,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必须各方面引以为戒。
    一是质监、安监系统要引以为戒。目前,质监、安监部门负有吊车、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审批发放职能,以前也发生过类似案件。所以,必须引以为戒。对于这种借证生财的人员,必须要严惩不怠,因为他不仅是自己利用职权盈利,更可怕的是把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置于了一个十分危险的境地,不严惩实在不足以让他对自己的错误负责,不严惩不足以警示他人。同时,必须改正不规范的管理,加大对相关培训过程、考试及办证程序的检查、监测,只有真正把漏洞堵上了、把制度和程序按照要求落实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了,这样的“蛀虫”才不会再出现。
    二是花钱办证的人要引以为戒。首先,办假证是违法的,被查出来会受到治安处罚。其次,办假证是自欺欺人。自己技术咋样,自己最清楚。有的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多少懂点,花钱买个证,边干边学就行了,其实不然。特种行业不仅仅只强调技术,更强调的是作业安全常识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理,这些,不经过专业培训,是很难掌握的。持买来的“真假证”上岗,和无证上岗没有任何区别,电焊、吊车等都是充满危险的作业,滥竽充数上岗,出了事故吃亏不仅是自己,更危及公共安全。2010年11月15日,上海那场夺去了50多人生命的大火,其直接原因就是由于无证电焊工的违章操作。
    三是企业要引以为戒。在招聘员工时,要严格把关,谨防有的人持“真假证”滥竽充数。让“假把式”蒙混过关上岗,从事特种作业,无异于在企业放颗“定时炸弹”,说不准哪时就出事。所以,招聘员工时,要认证而不唯“证”,要看其是不是有真本事。这也很简单,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一试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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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1 14:18:37 | 查看全部
这个必须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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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3 10:28:57 | 查看全部
要认证而不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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