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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值多少钱? 六起现代卖身背后的故事

发表于 2009-4-28 15:28:2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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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卖身求职”出让5年青春 要10万年薪引争议

“求职意向不限,只要不违背道德和法律;出让5年青春,每年年薪10万。”想要求职,却又不带任何相关证件,只靠胸前挂着的“卖身求职”的告示,出现在招聘会门外,寻求用人单位和他联系。昨日,宁夏街中国成都人才市场正举办一场人才招聘会,而招聘会大门外,一名胸前挂着“卖身求职”告示的年轻人,却引来周围群众纷纷驻足。对于年轻人这种行为,用人单位看法不一。

  做法:他“卖身求职”  

    昨日上午,成都人才市场门外,老远就看见一大堆人围在一起,被人群环绕的并不是用人单位的招聘点,而是一名体形较瘦、身着浅蓝色T恤衫的年轻小伙子,小伙子的胸前挂着一块告示,上面用红笔写着“卖身求职”的字样和他自己的简历。小伙子叫王志强,今年25岁。

    王志强说,他是德阳人,2005年,学习中文专业的他从绵阳一所大学毕业,此后,便前往深圳闯荡,并在当地一家公司就职。在他就职的几年里,他从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员干到了公司的管理人员,2008年底,公司倒闭,他也从深圳回到了家乡,准备在四川寻求发展。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在重新求职的过程中遇到了麻烦,“简历递出了很多,一个回音都没有。”

    王志强说,他几经考虑,决定“卖身求职”,用这样的方式为自己找一家中意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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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8 15:29:49 | 查看全部
“起价500万,只要是女性,身高年龄籍贯不限!”昨日,记者在80后作家秦贵育的博客上看到这样一篇拍卖自己的文章。此文章一出,一日之内,即被各大网站论坛转载。秦贵育本人表示,这样做的目的是帮助四川地震灾区的人民,并非“炒作”。

  记者注意到,这篇题为“80后作家秦贵育500万拍卖处男支援灾区”的文章登在了自己的博客上,上传时间为10月31日凌晨1点。文章表露出作者对感情的渴求,“我需要一个知冷知热的女孩,我不需要那个女孩是天仙美女,我的她只要是个女人,还是活的,真心爱我就好。”文章最后,作者用红色字体正式宣布拍卖自己的婚姻,拍卖对象为女性,身高年龄籍贯通通不限,只要支持自己募捐即可,起价500万元,拍卖所得将捐赠给汶川地震灾区,“500万恰好能盖5所牢固的小学,这是我最大的梦想。”作者留下了自己的QQ号和手机号,同时还附上了5张自己的照片,其中包括两张裸照。

  记者拨通了文中注明的手机号,接电话者称自己就是秦贵育本人。他对记者说,文章上传以后,有很多人在博客上留言,也有很多人给自己打电话,“有的支持我,有的好奇想探真假,还有的恶语中伤我。”对于众网友质疑其“炒作”,秦贵育表示,对别人的说法“看得不是很重,自己的做法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放裸照,“第一是想看看自己的性感程度,第二是对网友们不同的言论进行总结,这对于我以后的性文化研究有所帮助。”秦贵育透露,目前,已经有三四个想出钱的女性主动联系自己,有的出价甚至高过500万元,对方具体信息目前尚未了解。“我会按照承诺,将拍卖所得捐至灾区,并会将相关凭证公布在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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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8 15:31:24 | 查看全部
招聘网站噱头损公德 四员工地铁千元标价"卖身"



  2007年04月05日09:45 【字号 大 中 小】【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面对此景过往的乘客露出了好奇的眼光


  “买我!¥1000 元”昨天下午,当三个女孩一个男孩怀抱硕大的“卖身”广告牌出现在徐家汇地铁站后,立即引来周围路人的一片哗然。据了解,这一令人“想入非非”的举动,实际上是一个招聘网站的“创意”广告。网站如此自我炒作之法,不但让旁观者大喊无聊,专家更是指出该行为有碍社会公德。

  公司员工胸挂广告牌上面标着不同价格

  当记者赶到女孩的“卖身地”——徐家汇地铁站12号口时,只见两名身穿白衬衫、蓝短裙的高个女孩,正背靠背站在人来客往的楼梯上。她们的胸口各自挂着一块广告牌,牌上醒目地标注着“买我,3000元!”与“买我,6000元!”的惹火字眼,引得来往的行人纷纷拿出手机对两位女孩拍照。仔细一看,广告牌下方的一行白色文字表明了广告发布的真实含义:上www.某某某.com。原来这是一则求职招聘网站的广告。

  从两名女孩的口中,记者得知,她们是那家求职网站的兼职人员,工作任务就是挂着这块“卖身”广告牌,在地铁口从下午4点半站到7点,为网站做宣传。昨天是上班的第一天,除了她俩外,另外还有一男一女,“卖身”价格分别是2000元和1000元。当记者试图询问她们为何要选择这样一份工作,以及该网站许诺给她们什么薪酬时,两人突然闭口不言了。原来,不远处有位戴眼镜的女士一直摇头示意她们与记者不要说话。

  记者只能转而采访那位戴眼镜的女士。她告诉记者:“这是公司的宣传手段,目的是帮助网站打响知名度。”可当记者进一步询问:“在地铁站做这种另类广告,是否想到会给社会公共秩序会带来不良影响?”该女士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说:“在没有得到公司高层许可的情况下,她拒绝对活动性质作任何评价。”

  随后,这位女士指示两名女孩离开楼梯,与其他工作人员汇合。在人头攒动的地铁口,两位女孩只得用力拨开围观人群,低着头匆匆走过。这时,记者发现其中一名女孩眼圈微微发红。经过记者身边时,她轻声对记者说了句:“没办法,我也在工作!不要再打扰我了。”

  地铁保安五六人分成两路进行阻截

  “卖身广告牌”的出格举动也引起了地铁方面的注意。在徐家汇地铁站值班室,值班长钱美芳告诉记者,从4点半开始,徐汇站的巡逻保安就发现了这些人员。“好多乘客都在围观,为了不影响正常客流进出,我们派保安进行了劝阻。”钱美芳介绍,由于地铁公司没有治安执法权,只能对这些人员进行驱散,但徐家汇地铁站实在太大,宣传人员和地铁保安玩起了“老鹰捉小鸡”。“我们刚刚把他们从12号出口赶走,她们一个转弯,就躲到14号出口去了,我们盯着后面追也来不及。”

  下午5点半,在第四次驱赶无效后,钱美芳召集了5,6名工作人员一起出动,分两路阻截了两位挂牌女孩,没收掉她们胸前的广告牌:“跟你们讲了那么多几遍都不听,我只好把你们的牌子收掉了!”直到这时地铁口上围观的人群才慢慢散去。

  路过乘客纷纷质疑“这种方法太出格!”

  “这也太出格了!”乘客蒋女士不断在回头打量两个女孩,“网站要做宣传,为什么不能用一些正经的方法。叫两个小姑娘穿着短裙‘卖身’,性暗示也太强了吧。”市民裴女士也认为该网站出这种怪招做宣传,实在有伤风化。“这几个女孩怎么那么糊涂啊。”

  “穿这么少不冷吗?”看见女孩们只穿一件村衣,路人华小姐表示了对她们的同情同情。“就算公司用她们出来做宣传,也至少应该保障她们的身体健康吧。”

  除了质疑活动本身有碍社会秩序,一些路人还对网站宣传的效果表示质疑。市民龙先生望着两位女孩胸前的广告牌,看得一头雾水:“我不知道这家网站宣传的真正用意是什么,如果只是想让路人知道名称,大可不必动此干戈呀。”

  律师观点

  这则广告打了一个“擦边球”

  广告学专家广告制作本身虽然没有道德教化的责任,但也不能触犯所在社会的道德文化认知。在西方国家,10个广告创意可能就有一个擦色情边的。可中国人有自己的民族性,在这种文化环境中,广告创意不能只看中知名度,还要考虑美誉度。如今制作带有性意味的广告成了一种风气,究其原因,是一些广告人太浮躁,一味照搬国外的做法,却不肯静下心来做中国本土受众接受的广告创意。

  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内容”,不能“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这则广告看来没有明显违背法律有关规定,但带有性暗示,打了一个让人难以认定的“擦边球”。在莫衷一是的议论声中,至少有一点为大众所认同,即无论多么富有创意的商业行为,都不能有损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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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8 15:32:43 | 查看全部
金黔在线讯 昨日,遵义20余岁少女梅梅(化名)(如图)找到记者,称欲在本报刊登广告出售自己。

  梅梅说,10月中旬,母亲到当地医院作了一次彻底检查,结果显示:脑癌,已到中期。医生说,现在医疗条件好了,脑癌中期还有治愈的可能,但治疗费用预计需要花费约60万元。梅梅说,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之后母亲没有再婚,独自一人把她拉扯大。母亲靠做小生意为生。她本人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好的工作,就在家里帮母亲打理生意。

  梅梅说,家里只有20万元的积蓄,这些天来,为了给母亲筹集治疗费,她到处借钱,但没人愿借。迫不得已,她决定出售自己,她希望有一位处于单身状态的有钱人以40万元的价格把她买去做老婆,除要求对方年龄在40岁以下外,没有别的要求。

  梅梅说,母亲没过天命之年,而她自己还没有成家立业,还没有尽孝,她无论如何不能让病魔把母亲带走,思来想去,她决定出售自己,她宁愿牺牲自己的幸福来挽救母亲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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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8 15:33:32 | 查看全部
2007年2月17日(农历大年三十),烟花爆竹声响彻天际,空气中弥漫着幸福的火药味,正当人们阖家团圆,欢庆春节之时,湖南郴州市汝城县长远村的一间残破土屋内,却传出阵阵揪心的哭声……

  一头乌黑长发的朱细金与三个姐弟跪在地上,祭奠4个月前被杀害并惨遭焚尸的父母。目睹墙上残留的斑斑血迹,一想到凶手竟以一份疑点重重的精神病鉴定而“获救”,朱细金不禁气愤难耐。然而,重新给凶手做司法鉴定却需要巨额费用,这个贫寒之家根本无力承担。“谁给我出鉴定费,我就嫁给谁!”24岁的朱细金当着几个姐弟的面宣布。

  这起罕见的“卖身换鉴定费”事件,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2007年春节前后,记者两赴湖南郴州进行调查采访。

  一起杀人焚尸惨案

  2007年2月14日,在郴州市一间破旧宿舍内,记者见到了朱细金。鸭蛋型的脸,一头乌黑的长发,疲惫的大眼睛里布满了血丝,言谈举止间流露出倔强的个性。

  朱细金告诉记者,在出事后,由于老屋被烧毁,四姐弟流离失所,幸得姐夫收留。姐姐与姐夫因感情不合早已离婚,但好心的姐夫还是收留了这一家人,并为此事四处奔波。

  “这案子哪像是精神病人做的?他是有预谋的!”朱细金气愤地说。

  朱细金向记者回忆了其父母被害的经过:2006年10月22日晚,邻居朱金华手持砍刀和电筒叫开朱细金父母的家门,将其父母亲先后砍倒。然后,朱金华在其家中翻箱倒柜,寻找财物。为了掩盖犯罪事实,朱金华又将一些家具和衣物搬到客厅,堆在两位老人的尸体上,点火焚烧。由于火势较大,客厅的木板顶棚被烧了个大窟窿,家中的电器以及数十只家禽均无一幸免。作案后,朱金华连忙赶回家中,将血衣换掉,并带上自己的银行存折,准备潜逃。但一时不知逃往哪里,他有点不知所措。

  此时,有村民发现朱金华神色慌张,立即向村干部汇报。不久,数名村干部赶到朱金华家中,却因朱手持棍棒,双方陷入僵局。最终,众人设计将朱某擒获,两名村干部却不幸负伤。随后赶到的民警将朱金华带回派出所。

  一份让人怀疑的鉴定书

  “做笔录时,他对整个作案过程都能详细地描绘。”事后从村干部口中获悉真相的朱细金说,在接受警方的问讯时,朱金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将作案细节一一复述。

  “我们本想凶手都承认了罪行,案子应该没问题了。”朱细金说,但一个意外的情况,却让一个原本明朗的案件又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不久后,朱金华的父亲向警方提出,自己儿子有癫痫病,是一个“精神病人”,不应负刑事责任。

  犯罪嫌疑人朱金华是否有精神障碍?作案时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为此,汝城县公安局委托湖南一家司法鉴定中心对朱金华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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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8 15:34:05 | 查看全部
“结果却让我们意想不到。”朱细金说,2006年11月9日,谈吐正常、思维清晰的朱金华,却被该司法鉴定中心诊断为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在精神病态下作案,作案时丧失了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被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最后,当地警方将其无罪释放,并将犯罪嫌疑人放在当地精神病医院“治疗”。朱细金说:“这个鉴定的真实性值得怀疑。”

  “他根本没有精神病,我们也不相信这个鉴定。”一位村民说,朱金华确实患有“癫痫”,经常出现“突然昏倒、口吐白沫,四肢不能动”,却从来没有出现在发病时还能四处走动的情况。

  女儿欲“卖身”筹集鉴定费

  “他的父亲至今只给了我们1000多元。难道这点钱就可以买两条人命?”朱细金说,由于房屋被烧毁,他们四姐弟几个月来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由于是“人祸”而非“天灾”,他们也无法从有关部门那里得到补偿和资助。

  汝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民警告诉记者,如果死者家属对此司法鉴定不服的话,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到“高一级”的司法鉴定机构去重新鉴定。但是,重新鉴定需要数万元费用,必须由死者家属垫付,而且如果鉴定结果仍一样的话,这笔费用将由死者家属承担。

  “谁帮我们出这笔鉴定费,我就嫁给谁。”朱细金泪流满面地告诉记者,她16岁时便去广东等地的塑料厂、鞋帽厂上班,一天工作12个小时,每月工资不过六七百元。为节省生活开支,朱细金常以馒头充饥,每个月将一半工资寄回家。由于父母死后她们都回来处理后事,几个月没有上班,身上仅有的一点积蓄已所剩无几。所以她们根本就没钱去交鉴定费,如果有好心人资助的话,她愿意以身相许。

  “如果对方与你的条件相去甚远,与你太不相配,你该怎么办呢?”记者追问道。朱细金低头沉默,脸上浮现出一丝无奈。

  四大疑问

  仅凭一份精神病证明,杀人凶手朱金华就被无罪释放,对此,死者家属和当地村民纷纷表示怀疑。
  预谋杀人还是无意识作案?

  据当地村民分析,朱金华选择夜间作案,并事先破坏村里电闸,造成停电给自己制造机会,这说明朱金华作案前进行过周密策划。

  朱细金说,该份司法鉴定书认为朱金华作案时丧失辨识能力和控制能力,是在精神病状态下作案,无责任能力。而实际上,从事发当晚朱金华向文明乡派出所交代的作案事实看,充分体现了周密策划、故意犯罪等特点,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故意杀人恶性案件。

  朱细金说,作案后朱金华故意放火毁尸灭迹,说明他有意破坏犯罪现场;朱金华更换血衣携带财物准备逃走,拒捕过程中又砍伤两人,说明从其行为方式到犯罪过程看,朱金华自始至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自己行为的性质。

  癫痫发作时还能杀人吗

  据长远村村民朱某介绍,从以往病史看,朱金华通常癫痫病发作都体现了典型的大发作症状,即突然意识丧失、口吐白沫、四肢抽搐。因此人们怀疑,发病时的朱金华应该毫无行为能力,那么他为何能完成如此周密复杂的杀人、抢劫、放火毁尸灭迹等一系列犯罪行为?朱细金表示,癫痫病发作清醒后完全不能回忆。而朱金华在当晚抓获的审讯中,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在笔录中详细交代了所有犯罪细节。这说明朱金华作案时根本就没有癫痫发作。

  性格缺陷还是精神疾病

  朱细金对该司法鉴定结果表示怀疑。她表示,送检材料是否真实、全面?朱金华事发当晚所作笔录是否提供给了鉴定中心?目前,精神病人分为完全、间歇、限制责任能力三种,朱金华到底有没有精神病呢?如果有精神病,又属于哪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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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8 15:34:41 | 查看全部
据知情人介绍,委托鉴定材料表明,朱金华曾与妻子吵架,并用菜刀将妻子的右小指砍断,扬言要和妻子一起喝农药自杀。

  湖南某司法鉴定中心的一位专家说,在个别鉴定专家看来,伤害妻子、意图自杀实在有违常理,有精神“异常”表现。但在朱金华身上却见怪不怪,此前朱金华与人打牌因50元钱就欲举刀伤人。睚眦必报,是一种变态人格,应属心理疾病、性格缺陷而非精神疾病。如果犯罪,应依法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

  申请再鉴定门槛能否降低

  朱细金表示,汝城县公安局提出的受害人家属先垫付两万元,然后才能到上海的“高一级”鉴定机构申请再鉴定一说,实难服众。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颁布实施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八条规定:“各鉴定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 朱细金说,由此看来何来“高一级”鉴定机构一说?

  而更多人关心的是,对于像朱细金这样无家可归、自身生活都难保的受害人家属来说,申请再鉴定的费用为何要这么高?这一门槛何时才能降低?

  ◎两点反思 如何确保司法鉴定公正?

  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院长李光教授认为,从刑事诉讼的角度看,司法鉴定领域面临的最大问题是高度垄断化。司法鉴定一旦走向垄断化,法庭上就只有一种声音。当事人没有办法委托一个独立的鉴定人,对发生争议的同一个行为作出鉴定结论。

  李光表示,到现在为止,我国没有形成一种控辩双方各自委托专家进行鉴定、法庭上进行交叉询问的制度,法庭上永远只有一面之词。而检察机关提供的鉴定专家,可能本来就是公安、检察机关的干部,“所以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不解决,司法鉴定的公信度永远不会高”。

  李光说,司法部的领导也认为“在所有司法鉴定中,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主观性最强,最易受到鉴定人主观方面的影响”,因此,司法部的领导也在考虑“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的定位与调整”。所以,目前我国正在探索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合法、合理的鉴定形式和程序。

  他呼吁有关部门,对司法鉴定机构资质实行评估制度,建立司法鉴定质量的检测监控评估制度,同时对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进行评估。如果鉴定机构及鉴定人问题过多,就可能被处罚或淘汰出局,以保证司法鉴定有一个正常健康的发展和运转秩序。

  被害人补偿何时有保障?

  杀死11人的邱兴华到死都没给受害者家庭一分钱的赔偿。此案中失去丈夫熊万成的尹行巧因此陷入绝境,她在给媒体的信里说,“我家唯一的顶梁柱倒了……绝望得不知怎么办”,“希望能通过政府帮助,挽回我这个身弱无助女人对生活的信心。 ”

  有关数据表明,自2001年以来,我国每年可能至少有上百万被害人因为得不到加害人的赔偿而身陷困境。

  像尹行巧、朱细金这样的受害者,已经不再只是个案。最高人民法院前不久曾宣布,要研究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一份由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江西省检察院、中国犯罪学会部分学者共同商议的“被害人国家补偿立法建议稿”,已在去年底草拟完成,准备在今年“两会”期间由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律师观点 作虚假鉴定应负法律责任

  湖南三湘律师事务所律师边均福介绍,如果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应负法律责任。其中“故意作虚假鉴定”,是指故意出示不符合事实的鉴定结论;因技术上的原因而错误鉴定的,不属于“故意作虚假鉴定”。“承担法律责任”是指对于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伪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其他犯罪的,如受贿罪等,应依法追究其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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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8 15:36:14 | 查看全部
 本报榆林讯(记者 陈川)从子长县到靖边县打工的20岁女子周红梅,在刚工作不到半年的时候遭遇飞来横祸:2005年12月26日晚,下班途中的她被一辆西安牌照的汽车撞成重伤,司机随后逃走。家境贫寒的周红梅在住院8天后因支付不起高额的医疗费只好放弃治疗。为寻求帮助,周红梅的母亲只好挂着写有“卖身救女”的牌子在闹市下跪寻求帮助。

  挂“卖身救女”牌闹市下跪

  昨日中午,靖边县人流量最大的汽车站附近,一名50岁的妇女顶着寒风,在雪地里跪着不住抹泪,该妇女脖子上挂了一个大纸牌,上写“卖身救女”。虽然这名妇女裹着头巾,身上穿了一件好心人几天前赠送的棉袄,但在零下20度的气温中仍然被冻得瑟瑟发抖。

  在“卖身救女”几个大字下面,还写着几行小字,大概意思是她20岁的女儿在几天前被一西安牌照的汽车撞伤,肇事司机逃逸,因为家境贫寒无法医治,她只好来寻求好心人的帮助。在现场,一些好心人知道真相后纷纷上前劝慰,并将其扶起,该妇女则忍着悲伤,站在路边低头不语。附近居民称,这名妇女在四五天前就来到这儿了,每次一来就挂着牌子跪在路边,低着头哭,大家只听她说自己姓刘。

  西安车撞伤陕北少女逃逸

  这名妇女在寒风中下跪的原因,缘于几天前发生在其女儿身上的一起车祸。据她讲,他们一家都是子长县人,家里十分贫穷,女儿周红梅半年前来靖边打工。2005年12月26日晚7时许,周红梅下班途中行至县城东环路十字,在过马路时,从路边突然冲出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周红梅当即被撞出四五米远。由于事发闹市,引来路人围观,有人记下了车牌号为陕AS73××。

  据一位目击者介绍,当时肇事的车辆速度很快,而且开得也摇摇晃晃的,大家都怀疑司机是不是喝了酒。让人感到气愤的是,伤者躺在地上疼得不住打滚时,司机竟然等了好半天才从车内出来,此时,周红梅身下的鲜血已流了一大摊。车内三男一女出来后,其中一人拦了一辆出租车将周红梅送往县医院,肇事车随后迅速驶离现场,而护送周红梅的男子在医院也趁乱不见了踪影。

  交警部门急赴西安调查

  当昏迷的周红梅被送往县医院后,医院诊断其右腿被撞成长达15厘米的撕裂伤,手术时缝了30针,另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伤者至今仍感到头疼、头晕,不能吃饭。周红梅的母亲无奈地说,在医院住了8天后,四处借来的4000元医药费被花得精光,再也支付不起高额的医疗费了,只好于2006年1月4日放弃治疗,把女儿搬到一个小旅馆里自行输液。

  周母说,她非常痛恨肇事司机,她选择在闹市挂牌下跪,一是希望有关部门早日破案,二是希望得到好心人的资助,哪怕把自己“卖给”对方打工、干活也愿意。

  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初步估计肇事车辆可能还会在靖边县出现,几日来,交警部门派出大量警力在全县搜寻肇事车辆,但一直没有找到。因该车系挂西安车牌,昨日,交警部门已派专人前往西安进行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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