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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5日消息,深圳,在夜晚驾驶的司机经常有这样的经历:迎面而来的车打着远光灯,真正“亮瞎眼”!8月4日晚,深圳交警开展体验式执法,对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司机进行现场教育,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8月1日,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官方微博@深圳交警发布的一则微博火速蹿红:看你还敢乱用远光灯吗?从现在开始,交警蜀黍查到乱用远光灯的,就让他看5分钟!此条微博还得到@人民日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等官方微博的关注。
有网友质疑此举是体罚,但也有人赞成此举。@太白_积雪说:“别这么弄啊,涉嫌体罚,不合法的。”@一树红妆笑汗青说,情感上非常赞成,但不知法理上是否合适。@糟蹋不是东西则从技术上分析说,如果感到不适,完全可以闭眼。

交警8月4晚实践了前述体验式执法,但并没让被查者看足“5分钟”。首个被查的司机说,由于之前道路照明情况不好,开了远光灯,行驶到红荔路时忘了关。她随后半蹲在开着远光灯的车前面,体验了几秒钟。“确实不好受,我知道错了。”“我们这次查处跟以往不一样,我们是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关键是让驾驶员知道,懂得‘我什么行为是错的’,会正确地使用自己的灯光,了解到自己违规使用灯光会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市交警局机训大队副大队长邹德印表示,不强制被查车主进行体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