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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进一步扩大开放生产性服务领域 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

发表于 2014-8-6 17:53:0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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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创造良好环境,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体制机制制约较多。指导意见明确,要进一步扩大开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协调司副司长夏农在6日召开的“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新闻发布会上作出如上表示

夏农指出,进一步扩大开放包含了几个层次的要求。

首先,进一步扩大开放是全领域、全方位的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都要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以竞争促发展的思路,高度重视、深入研究本地区、本行业生产性服务业的进一步扩大开放问题。

其次,进一步扩大开放包含对外开放,也包含对内开放。对外开放总的要求是,要加快研究制定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政策措施,对已经明确的扩大开放要求,要抓紧落实配套措施,要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对内开放总的要求是,要进一步放开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进一步减少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第三,对国内企业走出去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大力拓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营销渠道,鼓励设立境外投资贸易服务机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明确了试点要求。强调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发挥好服务业各类试点的作用,尽快形成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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