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60|回复: 2

深圳原农村集体用地可入市建安居房

发表于 2014-8-6 21:28:1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新快报记者昨日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获悉,该委日前就《关于促进安居型商品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暂行规定》,深圳鼓励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的原农村集体用地入市建设安居型商品房。
该委同时公布的《深圳市机构养老设施用地供应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养老用地可以招拍挂形式出让,规划为养老用地的原农村集体用地亦可入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7 09:33:57 | 查看全部
各取所需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7 17:20:15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