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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总要过了谈恋爱的年纪,才能最了然的看清爱情。你终将明白,所谓爱情,有时仅仅是一场来去无由的邂逅。更多时候,又偏偏是一种不容分说的宿命。 
                                                        ——题记
                                     (一)
   第一次听嫂子说这个故事时,我才20岁。双十华年,正是将爱情看的胜于一切的季节。 
   男孩总想做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于是,他与同村的伙伴绑架了一个港资老板,勒索了很大数目的一笔钱。这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无疑是一个重大案件。分得钱财的同伙都远走高飞了,唯有他还留在村里,等着外出打工的恋人。他要等她,带着她一起过那世外桃源的生活。那时通讯很不发达,没有电话,更没有手机,书信来往也特别的缓慢。他只能守在老屋里等她。女孩还没来得及与他汇合,警察已先她一步。
   他被判刑20年。漫长的20年,待到出狱时他已近知天命。
   女孩,怀了他的孩子。
  “她把孩子生下来了吗?”我急切地问。
  “她本来也很想把孩子生下来的”嫂子慢条斯理的答我。言下之意,那个孩子自然是没有生下来。
  “既然她也很想,又为什么不生下来呢?”我仍不甘心地追问。
  “你傻呀”嫂子笑我:“女孩以后还要嫁人,她父母怎么可能让她生下一个罪犯的孩子?再说,带个拖油瓶,哪个好男人肯娶她呢?”
  “为什么?他是因为等她才会被抓的。他那么爱她,她也一定很爱他的吧?20年刑期,也许他这辈子只可能有这一个孩子了。就算她要嫁给别人,她为什么不为他留下这个孩子?”那时的我,心里为男孩感到不平,痛惜女孩的懦弱,也气愤于女孩父母的自私与恶俗。
  “你现在还小,等以后你结婚了,就会明白了。”嫂子以这句最平常不过的话回答我。其实论年龄,嫂子比我还小一岁。
      
   故事的结局没有悬念。女孩早早嫁人,开始相夫教子的生活。以我的猜测,想来她的日子应该是平静的吧。至少,比做一个单亲妈妈要平静的多。男孩因为身体不好,减刑三年提前出狱。在监狱里落下了一身病痛又一无所长的他,干不了什么重体力活,独身一人在兄弟们的接济下生活。是否此生就这样孤独终老?还是另有峰回路转的柳暗花明?我不得而知。
   十数年过去,我总会莫名奇妙的想起这个故事。总会在心里自问:如果我是那个女孩,当初会不会坚持把孩子生下来?爱情,只是爱情。有时候与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根本无关。不论他在别人眼中是怎样的罪人或恶魔,也仍然是自己心里抹不去的爱恋与念想。穆念慈对杨康不正是如此吗?倘若天意弄人,机缘凑巧,以我年少的冲动与执迷,未尝就不是第二个穆念慈?可是以后呢?当我不再年轻,当我经历的更多一些,当我尝过生活的各样滋味,看过人心的各种面目之后。我想,我定然会后悔的吧。因为,我早已很清醒地知道,我没有权利把一个无辜的孩子带来这世界受苦。我怎么可以让他生来就承受流言蜚语的责难和嘲讽,注定成长于无休无止的歧视与自卑之中?哪怕,是以爱之名。更何况,我终于理智地知道,所谓爱情,不论最初如何纯真与深切,也根本经不起现实和时间的考验。
   张小娴曾说:“起初,爱情让人忘记时间。最后,时间也会让人忘记爱情。”这应该是一种慈悲的说法。事实上,在时间漫不经心的洗刷荡涤之下,爱情注定会变得斑驳丑陋,不忍卒睹。而那些不能忘却的美好,才是心底最让人悲伤最难以释怀的留痕。                                                  
                                      (二) 
   在故乡再次与肖睛重逢,她瘦的让我差点认不出来。记得最上一次的相见,还是十五年前在她的婚礼上。准确的说,是在她的第一次婚礼上。此时想来,她与那个厨师本就不该结婚。彼时她刚失恋,厨师也是。貌合神离的结合除了同床异梦,还能有什么更好的结局?我一直后悔给她的新婚礼物是一双皮鞋,这是否也预言他俩早晚要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呢?
   毫无悬念的离异。一个女儿,归她。后来又生了一个女儿,都寄养在娘家。我实在记不得小女儿是属于第二任还是第三任的。按孩子年龄计算,反正不是第四任的。后三任我都没见过。倒是她后来的两位“男友”,某日在饭桌上有过一面之缘。
   说是男友,却也勉强。老杨,是有家室的男人。可肖睛不管不顾的,还是掏心掏肺对他好。我说这不是长久之计,劝她早早抽身,她死活不听。可后来事情又有了戏剧性的变化。肖睛居然爱上了老杨的合作伙伴——老陈。
   对于老陈其人,我的印象中矮矮胖胖言语不多的“奔驰男”,有着大多数事业有成的中年男子所具备的沉稳魅力。当时在饭桌上除了礼貌性的打过招呼,没有交谈过。后来我搜肠刮肚也实在没回想起来,老陈对肖睛有过什么“深情”的暗示?可肖睛硬是认定老陈对她有意思,只是碍于和老杨的交情,所以才不敢对她表白。好吧,然后,我就只能看热闹了。
   那天一大早,电话里肖睛告诉我,她去XX市打工了。我诧异,要工作也不用跑那么远吧?她说那地方是她与老陈第一次认识的地方,老陈在那个城市的房地产项目还没有完工,他一定还会去那儿。所以,她要去那里等他。她说要证明给老陈看,她不是一个爱钱的女人。于是,肖睛,这个快四十岁的有着两个女儿的女人,这个毕业之后从没上过班的女人,这个流浪异地无依无靠的女人,跑到XX市的某餐馆洗盘子去了。一边洗盘子上菜,一边等着她梦中的“白马王子”。我实实哭笑不得。
   毕竟相识一场。偶尔我也会在QQ上问候一下她的近况。那段日子,她经常更新一些深情的文字。我知道,她是写给老陈的。更多是,写给自己打气的。那些段落,在我这个旁观者眼里,只是些一厢情愿毫无价值的痴人呓语而己。不想看,可有时我又忍不住去看。 
  “你有他的号码,直接对他表白不就行了吗?何必扔下女儿跑那么远?这叫过的什么日子?”我终于气急败坏。
  “我给他发过信息。可是他没有回复我,我想他一定是在考验我。”
  “给他打过电话吗?”
  “打过几次。他没有接电话。”
  “他知道是你打的吗?”
  “我想他应该知道吧。我不敢再打电话。只是发信息给他。”
   面对这样的掩耳盗铃,我还能说什么?无语。
   肖睛没有积蓄。在餐馆发工资之前的日子,找我借过两次钱。每次也不多要,都只是借几百块聊以糊口应急。我叹气。一边汇款给她,一边劝她回家。其实,以我对肖睛的了解,她那股子不到黄河不死心,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傻劲儿,劝也是白劝。肖睛,让我想到上个世纪的萧红。都是为爱飞蛾扑火的女子,二者何其相似?我憎恶萧红,虽然她是才女。但对于肖睛,这个曾经同窗三载的同龄人,除了无奈,除了怜悯,我怎么也恨不起来。
   第三次接到肖睛借钱的电话,汇完款我果断地删除了她的QQ。后来因为工作需要,我换了手机号码。从此再也没有了她的音讯。我不知道她回家了没有?几时回的家?也不知道她找到她爱的人没有?现在是单身还是再婚?偶尔与同学聊天我依然会打听她的消息,但却不想与任何人谈论她。
   我不想说,一个女子,第一次的婚姻失败,也许可以归于缺少经验,不善经营。第二次再失败,也还可以推诿于遇人不淑,运气不佳。可第三次第四次第N次呢?难道需要诟病的,都只是对方的不堪吗?一个女人,若不懂得怎么爱惜自己,又怎么指望一个聪明的男人对你付出自己的热爱,成全你对于爱情的期许?
   有些女子一生都是必须活在爱里的。没有爱,毋宁死。可是爱情,从来都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的事儿。美丽的女子,在爱情面前,永远懂得保持一点点矜持与骄傲。象兰花一样安然地盛开,安静地等待属于自己的那一阵清风。所谓爱情,自有宿命。有时,与你的努力毫无关系。
   不知,肖睛现在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