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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网报道: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及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被“双规”后,广东卫视女主播李泳被曝卷入陈案,于近日遭有关部门带走“协助调查”。有关人士表示,李泳事发显示反腐网络已经覆盖到与陈绍基、王华元相关的各个社会层面。
李泳,国家一级播音员,长期任职于《广东卫视新闻》,担任新闻中心播音组监制(正科级),被称为既播新闻又主持大型综艺晚会的“双栖”节目主持人。曾于2004年获广东省“金话筒”奖。陈案事发后,李泳欲从香港出境。而据记者了解,陈绍基案发后,已有消息透露李泳是陈的情妇。
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温州的杨跑跑就因为匆忙,扔下了国内的妻子潜伏于国外。而不是夫妻,二奶、情妇者,则更是如此。有消息指,陈被“双规”后,意识到“大难临头”的李泳也密谋潜逃,手持外国护照准备先前往香港。记者从多个渠道证实,李泳是在北京准备出境时,被北京警方截获并带走的。而此前有关部门曾与其谈话,要求其协助调查陈绍基案。
一个名主播,应该说收入一定不菲。但即使是不菲的收入,也是固定的,有限的,而且是按月发薪。但李泳给人印象却是“富姐”。日常生活中,李泳给人的财富印象明显与其正常收入不符。业界同行反映,李泳驾驶奔驰,后来又换成陆虎。
据了解,李泳这次被带走协助调查,并不仅仅因为她与陈绍基关系密切,更重要的是参与了陈的违纪活动,当中涉及港澳黑社会问题。既然是“涉黑”,其收入必然涉黑,然而,在一些地方官场中,一些贪官的眼光里,他们的一些收入,包括包二奶、养情妇的收入,都称之为“灰色”收入。
关于灰色收入问题,哈尔滨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胜文,就有一篇奇文《我的灰色收入》。不过他的这篇大作不是发表在他在任之时,而是他因犯受贿罪身陷囹圄之后。惟其如此,他的这篇谈收入颜色的“专论”才越发有很强的可读性。
朱胜文写了《我的灰色收入》。他写道:逢年过节或开业庆典,或有病住院,别人送来送来一点钱物,这是对他的一点“意思”,他认为算不上受贿,也就心安理得地收了。朱胜文认为,这些钱就是他的灰色收入。
朱胜文给“灰色收入”作出了自己的界定:场合是“逢年过节、开业庆典、有病住院”,途径是“别人送来钱物”,性质是“对他的一点‘意思’”,结论是“算不上收受贿赂”也许,朱胜文认为自己的解释合情合理。然而,笔者不禁要问,如果朱胜文不是一个身居要职的官,而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如果朱胜文不是利用一些权力给一些人办了不该办的事,那么,还会有这么多的人给他送这么多的钱物表示“意思”吗?,还会有人一个红包就有某万吗?
同样,我们再往深里想,李泳给人印象却是“富姐”,“后台很硬”,如果说,官员们,尤其是像陈绍基这样的高官,自己或示意部下、企业主、大款们给她一点儿“灰色”收入,那么,在权力的魔方下,“美色”立马会为灰色收入成几何级的增长。
再有,如果女主播善于利用自身的优势,将“美色”与权力结合,打着这硬后台,为灰色收入的增长创造更有利的条件,通常情况下,也是障碍的---除非权力不能寻租,权力时刻受到了监督,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而不可能用于猎色,谋私。
本来,像陈绍基、王元华这样的高官,且又是共产党的高级干部,信仰也罢,手中行使的权力的属性也罢,都属于红色的。而对于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党政干部来说,他所应该得到的收入,只有合法收入,只能是“红色”收入。
然而,当这红色的权力与红色的收入用来获取美色时,为情妇谋私或包养情妇二奶时,其性质就变了,其色彩也就变了。于是“黑色”的心肝下,玩弄起了百分之九十多的贪官必然玩过的魔术:权力十美色十灰色收入等于多行不义必自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