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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家餐厅店”在未取得餐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营业属于违法行为。
“这是一起典型的‘有照无证’的违法行为”,市食药局福田分局负责人薛宝萍告诉记者,自从推行商事登记改革以来,很多餐饮企业的负责人认为取得了营业执照就可以经营。“对于餐饮企业来说,在在取得了营业执照的同时,一定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才能经营,不然就是违法行为。”
对于此次执法行动,“外婆家餐厅店”的李姓负责人表示,对餐饮场所需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这一规定很清楚,但在办理的过程当中中因证件提交不全,所以才导致未能及时的拿到餐饮服务许可证。当有记者问道“为何选择在证件不全的情况下仍然提前营业时”,该负责人未给出明确回答,只是表示会继续改进。
据悉,“清雷行动”期间,市食药局将集中查处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为,无论经营规模大小,都将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市食药局表示,广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商事主体,取得营业执照后,必须依法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以及其它政府部门规定必须取得的相关许可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市民如发现无证食品生产经营线索,可向辖区监管分局、监管所及拨打12315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