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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的美容术,虽然可以弥补人的某些外貌缺陷,但人的相貌毕竟是爹妈给的,要从根本上变丑为美,还是不太容易。好在外貌如何,终究与人的“内秀”关系不大,因此对人的立身谋事,原本不应有多大影响。然而现实中,无论在考学还是在找工作等方面,都存在着嫌弃貌丑者的现象。
媒体曾报道,中原某地一杨姓考生,高考成绩695分,超过重点大学录取分数线并曾两次在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获奖。但他所报考的某大学物理专业和另一所大学的计算机专业,却都因他脸部“左大右小有点歪”而拒录。东部某地一梁姓考生,高考成绩超过一类大学录取分数线55分,也因其脸部长了个小血管瘤显得“有点丑”而遭其报考的高校拒录。华东某地一李姓女生,因个矮貌丑被多家高校拒录后,实在忍无可忍,愤然自杀身亡。至于社会上对就业者应聘提出“个高貌端”之要求的,就更是普遍现象。君不见,一些公关、文秘、宾馆服务员之类的职业,已基本上把以“貌”取人作为第一要义;连一些根本无须计较容貌的部门和职业,也纷纷瞄定了帅男靓女。看一看时下形形色色的招聘启事,有多少没有标明“相貌端庄”、“身高1米XX以上”之类的要求啊。
在谈“美”色变的禁锢年代,一些确有必要注重“貌端”的职业也不敢明言这方面的要求,那是不正常的。如今社会越来越开放,给正视“貌端”一个应有的位置理所应当。有些行当例如民航空姐、海关关员、时装模特等,也确有必要选取一些容貌端正者来从事。但是,如果把“貌端”作为各种行当取人的重要标准,乃至受教育也要以“貌”而论,貌丑者连升学的权利也要被打折扣,这就走到了极端,就明显地失之于偏颇。倘任这种现象蔓延下去,那不单是貌丑者的不幸,更是社会文明的悲哀。
貌端者多有“眼缘”,从外表上能给人以愉悦感,这无须多说,但外貌与“内秀”毕竟不能画等号。何况,人类社会不可能都是由貌端者组成,长相差一些的大有人在,他们的“内秀”,其实也未必比貌端者逊色。如果单以外貌论短长,行行业业都不想取外貌较差者,那这些人怎么立身谋事呢?在重“德”的前提下,升学视其学习成绩,就业择其业务才干,这是根本的条件,至于“貌端”与否,除了少数特殊专业与职业不能不适当考虑外,不应成为取与不取的关键。这应该是我们的“美丑观”。在文明社会中,貌丑者与貌端者的人格是完全平等的。歧视貌丑者,是情、理、法都不容的。
实际上,貌丑者立身社会,有着比貌端者更多的心理压力与处世艰难。他们不但要有面对世人冷眼的心理承受力,还要有战胜自卑感的自信心。在有些貌丑者本来就痛楚的心灵上,我们难道还忍心再撒上一把盐吗?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一个公平而博爱的社会,不但不应歧视貌丑者,而且还应给貌丑者以更多的关怀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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