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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天地》企业事评组稿【微评论】你对“下班买菜出意外”算工伤怎么看呢?

发表于 2014-8-22 10:04:2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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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天地》企业事评组稿【微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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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评论】你对“下班买菜出意外”算工伤怎么看呢?
        最高人民法院20日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中新网8月20日)
        那么,作为企业职工,你对此新规怎么看呢?欢迎发表观点和评论!
        参与方式:发新帖,帖子题目注明【微评论】字样。字数200字左右;题目自拟,注明单位、姓名。   
        截稿时间:9月5日

附:新规(9月1日施行)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
        《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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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15:16:01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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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5 20:12:23 | 查看全部
微评论“下班买菜算工伤” 体现了政府的人为关怀精神  
“下班买菜算工伤”体现了我们政府的人为关怀,而且法律和法规也越来越人性化,现代社会快节奏的工作和生活,使得上班一族压力越来越大,接送孩子上下学,下班的路上顺道买菜,都已经成了习以为常的事情,如今堵车已成为一种时尚,有的职工为了避免上下班高峰期,提前上班、加班晚下班也时常会有,广大劳动者走的最多的路也就是上下班,上下班的路上什么意外都可能发生,这种人性化的制度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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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7 06:09:47 | 查看全部

回 2楼(xjzjl) 的帖子

单独发稿,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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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8 22:19:12 | 查看全部

回 3楼(为生歌唱) 的帖子

我实在搞不清楚到底在哪儿发帖才是正确的位置,每次都为发帖而犯错误,不知道平台哪位老师能告诉我一下,任何才能正确的投稿和发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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