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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屈联西

深圳:6楼抛下刚出生婴儿的18岁女孩

 楼主| 发表于 2014-8-25 09:19:03 | 查看全部
引用第9楼yzlkr于2014-08-25 09:15发表的  :
3 年以上10 年以下。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3)激情杀人 (4)受嘱托杀人;(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
犯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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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5 09:21:52 | 查看全部
都说孩子是父母手中的宝。刚生下来就遗弃,肯定有不得已的理由。不得已,狠心,。。。原因是什么?不管什么理由,生命应该受到尊重的,让孩子们都有个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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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5 09:29:36 | 查看全部
这个事件中,此母亲19岁,没有到结婚年龄,肯定没有结婚,孩子没有父亲,也就是说罪魁祸首没有出现,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女人?遭了罪还要受牢狱之灾,罪魁祸首却能逍遥自在,不见踪影。应该人肉孩子父亲,负起责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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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1 08:55:19 | 查看全部
在一片谴责声中,最应该反思的是作为成年人的父母,孩子做错了,我们谴责、批评,那家长作为监护人的责任哪去了?为什么让自的孩子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19岁的孩子,本是花季少女快乐、纯洁、无忧的年代,却为何六楼抛子,家长的监护呢?学校的监护呢?这一切的背后向人们诉说着不可言喻的反思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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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0 18:46:54 | 查看全部
她一定有难言之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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