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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乘客两度被康达尔“卖猪仔”

发表于 2014-8-26 16:08:5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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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左侧车辆为桂J69027大巴
交通部门将展开调查,深圳大巴回广西
乘客两度被康达尔“卖猪仔”
羊城晚报讯记者宋王群摄影报道:23日,乘客熊先生从深圳坐车回广西老家,途中遭遇两次“卖猪仔”。原本乘坐深圳牌照的客车,最终被“赶”至广西贺州的大巴。25日记者从交通部门了解到,交通部门将对其“卖猪仔”行为进行调查。
据乘客熊先生介绍,23日上午,他在沙井中心汽车站上车,准备去广西贺州。“当时的大巴为深圳牌照,车牌为粤BR4337。可就在出站后不久,大巴将我们拉到一个偏僻的位置,将全车人赶下车,然后要我们上了另一辆等候多时的双层卧铺大巴,车牌为桂J06258。司乘人员也没有给我们解释原因,而卧铺大巴的张贴信息显示,始发站为贺州,终点为惠州。”
熊先生认为,近两年,长途卧铺大巴多次发生事故,许多城市的客运车辆都不再采用这种卧铺车,当时车上多名乘客都很担心安全问题。“可事情还没有结束,当卧铺大巴行驶至途中的龙莆服务区时,一车人再次被赶下车,上了另一辆车牌为桂J69027的大巴。”
在沙井汽车站大巴候车场,记者见到了熊先生所说的“桂J69027”大巴,但司乘人员不在车上。沙井汽车站方面表示,经过核查,粤BR4337属于深圳康达尔(集团)运输有限公司,而桂J69027大巴属于外地车牌,一时无法核实相关信息。
“粤BR4337这辆大巴只是在我们站配客,我们确保它在站内的合法配客,但出了汽车站,我们很难监管。但可以明确的是,除车辆发生故障外,客车在中途不允许换车。我们将根据和客车所属公司签订的进站协议,对其进行处罚,金额在1000元内。”汽车站负责人表示,大巴车在站外的违规行为,应由交通主管部门核查。
记者试图联系康达尔公司但最终未能成功。随后记者致电深圳市交委监督投诉热线,工作人员核实,粤BR4337确实属于深圳康达尔(集团)运输有限公司,对于熊先生反映的情况将向执法部门传达,最终由交通执法人员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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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22:19:03 | 查看全部
哎,奇异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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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7 10:10:25 | 查看全部
就当是一次旅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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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7 15:17:52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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