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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评论】“下班买菜出意外”算工伤,顺民意

发表于 2014-8-30 21:40:0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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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评论】“下班买菜出意外”算工伤,顺民意
“下班买菜出意外”算工伤符合最高人民法院20日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职工在上班途中工伤的四种形式,顺民意。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又是弱势群体。关爱职工保护弱势群体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没有任何人能保证自己人生一帆风顺。“明确职工在上班途中工伤的四种形式”是以法律、法规来保护职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是政府保护弱势群体的具体体现。“下班买菜出意外算工伤”是对遇险职工的人性化关怀,让职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
四川煤炭产业集团达竹公司渡市选煤发电厂 陈仁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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