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词(二)
热议题:国企高管降薪带来什么思考?
薪酬即利益,历来牵动人心、备受关注。而国企领导人的高额薪酬,近年来一直饱受诟病,争议不断。就在昨天,中央出台了两个关于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履职待遇等的重要文件。
一石激起千层浪。热议迅速在全国展开,有人叫好、有人思辨、有人推断、有人担忧。主持人为了在最快的时间里向广大职工呈上这道信息大餐,改变以前惯例,稍加整理,直接将社会各界的声音呈现在大家面前,让大家一睹为快,并积极参与进来,说出自己心中真言,积极投身到企业改革的风雨历程之中去。
新闻源:8月29日晚央视播发重磅新闻:中共中央政治局在8月29日审批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这意味着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以及职务待遇方面的管理进入新阶段。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日前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明确指出,要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主体事实:据媒体报道,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具体内容有:会议指出将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设置上限标准,明确禁止性规定,进行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车房出国等将被设置上限。
圈内反映:农行行长张云此前公开表示将“拥护、不折不扣地执行这个决定”。另有未获证实的消息称,建行总行将推行减薪方案,行领导减半,部门老总减三成,处长减两成,员工减一成。作为“平衡”,暂停近五年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和员工股权激励亦有望近期内正式启动试点,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有望成为首批试点机构。
各地反映:
自上海率先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打响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第一枪”之后,各地陆续跟进,目前已有上海、甘肃、山东、江苏、云南、湖南、重庆、天津、四川、湖北、江西、山西、青海、北京、广东等省市明确出台了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多地方案提出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企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天津提出,对市场化选聘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可根据人才市场及公司情况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对行政任命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两低于、两挂钩”原则,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等。
各地直面国企薪酬问题的一大背景是,多年来,国有企业尤其是一些垄断性行业,和其他行业相比,薪酬待遇较高,但效率不高,群众意见比较大,改革呼声高。一项公开数据显示,2010年和2011年,国资委下属的央企负责人平均年薪在65万元至70万元。
“中央的决定一锤定音,各地改革应该按此精神进行。”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目前薪酬问题的实质是“市场化的薪酬用在任命制的干部身上“,薪酬体系应该体现政企分开,其中,政府任命的董事会出资人代表,薪酬按照公务员并参考经营状况进行管理,而央企、国企的职业经理人,聘任与薪酬应均完全按照市场化的标准进行。
连锁反映
多地明确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 更多用于民生支出。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要提高到30%,遵循这一要求,各地方案进一步细化,并明确了各自的时间表。
上海提出,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到2020年不低于30%;天津规定,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江苏提出“适当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有资本的性质是全民所有,其产生的收益应该全民共享,但目前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偏低,应该逐步提高。
会议明确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是中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扭转了此前有声音认为“央企调薪是一种惩罚性手段”的说法。
据此前《财经》消息,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不能超过年薪60万元。
这次改革是为了平息公众对于国企高管模糊地位的不满,尤其是那些国务院直属的央企负责人。大多数国企高管既有高级政府官员津贴,又有与西方企业高管相当的薪酬。有人批评称,国企高管高薪毫无根据,因为这些企业靠垄断运营。
国企薪酬制度改革,是国企再改革的一个重点领域,也是新一轮价、税、财及收入分配改革当中的一项重要配套改革。
薪酬问题不仅是国企再改革的关键节点,也牵动着全社会收入分配改革的进程。
这次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经非常明确地指出了新的国企薪酬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前进方向。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要适应“新常态”,国企改革也应契合这个阶段性特征,从深化改革中创造和赢取制度红利,并成为推动中国国有企业成长的新动力。
此次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最先“开刀”的领域很可能就是金融与新行业。团中央机关报将矛头特别指向了“稳赚不赔,坐收千金”的银行,声称“除了账面上的高薪资,银行等金融系统超发福利这一隐性薪资 招致百姓不满”。
按照文中所引建议,完善中央管理企业薪酬制度有两大思路:“一是将国企分为竞争性公司和公用性、垄断性公司,前者参照市场标准并略低于市场,后者参照公务员薪酬标准;二是将高管分为组织任命和市场竞聘两种,前者略高于公务员标准,后者参考市场标准并且略低于市场价。”
《人民日报》所言,“这是国家向社会展示的收入分配公平性的导向性样板,是国家意志的直接表现之一。如果在这方面无法充分展示出分配公平,怎么能期望实现全社会的收入分配公平?”
中共中央机关报告诉国企老总,你们的薪酬水平和结构特征应该是“体面薪酬、综合激励、公平标杆”。
拿央企高管“开刀”显然还有反腐主旨。
《环球时报》:央企直接与国家机关打交道,其奢靡之风不除,必先腐蚀一些党政官员。从这个意义上讲,央企反四风 具有战略意义,它应是整个国家治党治政治吏的重要组成部分。”央企负责人的薪酬不调整,难免让人怀疑我们的制度设计正在造就既得利益集团。”
在央企高管降薪的消息出来之后,由人保部牵头、财政部等部委参与的对央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调整方案初稿已经草拟完毕并开始征求意见。这份计划草案一个主要建议是,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不能超过年薪60万元。根据这样的规定,平均薪酬较高的金融企业高管削减数额最大。
与此同时,暂停近五年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和员工股权激励有望近期内正式启动试点。
其它声音:
如果真的降薪可能会导致大行人才流失。
现实经济中,公司老板也不愿意降低工资,主要因为降低工资而不是解雇低效率的员工,会让优秀员工失去积极性甚至跳槽。
特别是要防患这样的降薪引发国企负责人对经营企业的积极性减弱,由此带来对正处结构调整关键期的整体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网络反映:
辽宁网友:早该降了,太支持了。有钱权的人都进国企。都要成家族企业了,凭什么百姓孩子就得自己去拼命。
YY大海:国企高管工资是工人平均工资3--5倍比较合适。他们凭什么拿那么多,严重不公。
福建泉州:工人工资也应定级别,现做一年和做十年没多大区别,工人没奔头。
网友东东:基层职工更关心自己收入能否逐步提高。
宜宾网友:国企高管工资降下去,工人工资涨上去,重塑公平标杆。
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有望回归
职工欢迎国企改革高管降薪有以下几点:一是企业悬殊过大的分配差距本来就是职工深恶痛绝的事,职工辛辛苦苦干上一年还挣不到他们的一个零头,这次改革让职工看到了希望,领导的工资降了,自己的工资必然会涨上去。二是企业分配机制不合理,以前都是企业领导人自己说了算,职工不满意也无处投诉,这次改革让职工看到了国家对民生的重视。三是国家能够用立法的形式来规范国企领导人的工资,说明国家已经对企业的腐化之风引起了重视,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有所回归。
河南禹州云煤一矿 文军甫(805505729)
新闻链接:
早在十年前,中央就曾表示将推动改革并将国企高管薪酬水平限定年薪在“不超过职工平均收入的12倍”。但十年过去了,改革并未推进。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和2011年,央企负责人平均年薪在65万元至70万元之间,这个收入与国企内部职工收入相比,明显偏高。国资委的网站上仍然能看到2004年的一则消息。一项针对当时国资委监管的180多家中央企业负责人2003年收入状况的调查显示:中央企业负责人平均年收入36万元。
2004年6月,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单元构成。这套办法明确了负责人的薪酬必须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提出了对企业负责人薪酬规范管理和挂钩的具体措施,薪酬制度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2004年至2007年,是央企负责人的第一任期。国资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央企实现利润近1万亿元。国资委监管下的央企高管的平均年薪分别为35万元、43万元和47.8万元、55万元,年增长14%左右。一直到2008年底,国资委监管下的136家中央企业,总资产已接近18万亿元,其中80%都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这些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应由董事会来决定。前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就曾表示,央企高管薪酬将逐步交给董事会来管,政府部门可以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但不能代替董事会。
然而,央企高管薪酬由谁定?多少合理?一直饱受社会各界质疑。2013年,国资委再次开展国企、央企职工薪酬调查工作。这份对113家央企及其上市子公司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整理的报告称,2012年央企及其上市子公司共287家在职员工平均工资超过11万元,同比增长8.2%,是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8倍。
据中华工商时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除了薪酬,目前在央企高管身上的福利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较高、报销补贴项目和数额也相对较高。“但这一类福利的监管却很难落实。”该业内人士对中华工商时报记者说。
早在2007年,国资委就要求调查2004年到2006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增长情况、与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对比分析等有关情况。此后,国资委基本保持每年一次调查国有企业薪酬情况。但是,以往多次调查结果几乎都没有对外公布。
(张世庆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