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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微评论】下班买菜算意外工伤有利于保护劳动者权益

发表于 2014-9-2 01:15:3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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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评论】下班买菜算意外工伤有利于保护劳动者权益

    下班去买菜出现意外事故,要理解为按上班时间和路线进行划分,是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在时间的范畴上基本要属于上下班。但是笔者想问的是有的职工在岗位加班,有的职工有时会早去上班,那又怎么去解释呢?这次司法解释明显扩大了规定的外延,严格规定只要是属于上下班的范畴,万一出现意外事故可算工伤,这种人性化的制度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必须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和路段内,才能属于工伤的范畴。如果不在经常往返的场所发生意外事故,则不属于工伤的范畴。
   我们为这种人性化的模式叫好。
                                     河南中原油田 初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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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06:23:29 | 查看全部
欢迎参加微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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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08:11:35 | 查看全部
我们为这种人性化的模式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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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08:12:00 | 查看全部
希望这样的好政策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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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08:12:28 | 查看全部
工人是社会的栋梁,因为他们在改造着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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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 21:13:28 | 查看全部
感谢老师支持,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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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 06:25:11 | 查看全部
今天再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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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 13:38:07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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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2 12:19:57 | 查看全部
我来学习,顺便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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