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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规定:民警如受伤害领导将被问责

发表于 2009-5-8 15:58:4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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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5月08日 14:45:34  来源:解放日报

    今年上海警方将依法严惩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行为,健全执法维权诉求受理制度,探索建立减少民警心理伤害的“疗伤”机制,同时探索建立民警受伤害领导问责制度和倒查机制,在发生不法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案(事)件时,该承担领导责任的一定要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迅速分析是否存在警务保障或战术方面的不足及失误,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这是昨天召开的上海公安机关执法维权工作会议上传出的信息。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张学兵出席会议。(忻文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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