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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村煤矿职工杜绝“二次违章” 罚款可返还

发表于 2014-9-12 08:46:4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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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村煤矿职工杜绝“二次违章” 罚款可返还
违章罚款单原本是上缴罚款的凭证,9月初,山东能源新矿集团孙村煤矿综采一区职工何相才,却把它变成了现金,重新将50元钱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这50元钱是我上个月交的罚款。”何相才说道,上个月因在井下违章,该矿安监部门依照相关条款给他开出了罚单。“这个月我杜绝了违章。”他如是解释失而复得的缘由。
由于井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职工因违章而被罚款的现象在所难免。过去,孙村煤矿职工违章作业后,主要是以经济处罚手段为主。“罚款不是目的,违章职工以此为戒,矫枉过正,杜绝再次违章才是初衷。”该矿安监处党支部书记侯振来说,时间久了,职工难免对这种手段单一的管理产生“抗药性”。
为此,孙村煤矿推行了《违章罚款返还制度》,违章职工在发生违章后规定考核周期内杜绝“三违”的同时,完成“规定动作”,罚款即可返还。
“这样就给了我们‘将功补过’的机会。”何相才同时坦言,拿回罚款并不容易,“可以说是‘过五关斩三将’。”
该矿规定,违章职工要经过自我帮教、班组帮教、区队帮教、专业帮教、工会帮教“五级帮教”,将违章原因、经过、整改措施分析透彻并签字确认。同时,要过脱产培训“考试关”,家人疏导“亲情关”,签订保证“承诺关”。如此一来在轻微违章、严重违章,采掘单位个人次月杜绝违章,辅助单位个人季度内不再违章,典型违章者半年内不出现典型违章,携带有效证件可全额领取罚款。
自《违章处罚返还制度》实施以来,该矿82%以上违章职工领取了返回金,“二次违章”周期显著延长。
          山东能源新矿集团孙村煤矿党委工作部 孟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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