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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讯】9月15日消息,关于“QQ”汽车商标注册,腾讯与奇瑞两家公司这场长达11年的争夺战终于有了结果,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腾讯诉国家商标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支持商评委此前做出的裁定,判令腾讯撤销汽车等商品的“QQ”注册商标。
早在2003年,奇瑞汽车就曾在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QQ”商标,但腾讯随后在该商标的初审公告期间提出异议。2005年5月19日,腾讯在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QQ”商标,2008年3月7日获准注册。2009年11月26日,奇瑞汽车以上述商标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 款(复制模仿驰名商标)、第二十八条(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第三十一条(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而腾讯则坚持对“QQ”商标保持高度的持有。
2013年2月,商评委裁定,腾讯公司持有的争议商标依法予以撤销。此后,腾讯两次上诉,而北京一中院维持商评委的裁定。在一审判决作出后,腾讯公司不服,向市高院提起上诉。
市高院审理后认为,由于汽车商品和通讯服务差距较大,二者不构成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腾讯公司在 汽车等商品上申请争议商标时,理应知晓奇瑞公司在此类商品上的“QQ”商标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因此,腾讯公司申请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而且 即便是防御性商标,也应当对奇瑞公司享有的在先权利进行避让。北京高院最终判令维持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