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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xpzp

《班组天地》投稿通道【探索】有一说一:员工该不该举报自己企业的违规行为?

发表于 2014-9-28 17:16:07 | 查看全部
企业的违规行为其实是违背诚信原则,诚信是企业基业长青之本。就目前来看,各个行业缺乏诚信现象层出不穷,建设诚信经营也刻不容缓。从长远来看,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企业的员工,是有责任和义务员工举报自己企业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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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8 21:14:02 | 查看全部
虽说家丑不可外扬,可对于违法违纪之事,特别是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法行为,我们义不容辞担当护法的责任,维持正义,传递正能量,人人都是正义和法律的监督人,我们应该在每个企业选出像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胡某、举报使用过期原材料制作熟食、煎炸用油“一个月不换”的沃尔玛深圳洪湖店4名员工等这样有正义感,并且敢说敢做的员工做我们的义务监督员,他们的责任和义务就是监督企业遵纪守法,成为一种制度来保证违法违纪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杜绝违法违纪的事情发生。(张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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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20:02:27 | 查看全部
员工举报自己企业的违规行为自己认为应该,不但应该举报,而且还要及时举报,要在发现的第一时间里就举报,使企业的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曝光,不能危害人民。不但如此,希望广大员工都要有安全忧患意识,要团结起来,形成一种风气,不论你在什么行业,只要发现企业的违规行为就要及时举报,要让举报形成一种社会风气,只有这样地沟油、过期食品、假种子等才不会出现在市场上,也只有这样广大人民的利益才不会被侵害,身体才会健康。我想这其中也包括着你,也包括着被举报的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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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23:27:31 | 查看全部
员工举报自己企业的违规行为,笔者认为值得大力提倡,但举报时要讲究方式发法,如果您以自己的对公司的忠诚,给企业一个善意的忠告,企业改正了自己的不良行为,将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如果企业还我行我素,执意妄为,那就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及时给予举报,以保证企业的健康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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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 07:48:36 | 查看全部
应该举报自己企业的违法违章行为,既是对企业负责,也是做人的准则!虽然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如果任其长此以往,最后是企业、个人都倒霉就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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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4 17:49:33 | 查看全部
    从个人角度来说,我不赞成员工举报自己企业的违规行为。一是举报之后,众叛亲离,同事、领导绝不会理解,因为赖以生存的企业被查处了,大家的经济来源受影响,当然会归咎于举报者;二是举报后,员工个人各方面都受影响。资料中显示,举报者不是被企业停职,就是被当成“过街老鼠”,不光饭碗被砸,还要忍受被孤立的压力,得不偿失;第三点也是最关键的,政府对于举报者缺乏应有的保护,也不会给予经济上的保障,这应该是制度的缺失。
    总之,企业违规,最重要的还是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并严格执行,从源头上预防,对违规企业及违规者给予严惩,将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而不是靠个别员工的举报来实现。(侯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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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6 08:38:20 | 查看全部
我认为,对于员工举报自己单位的违规行为,应当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首先作为国家公民,有责任和义务向国家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国家利益不受损失。其次作为单位职工,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本单位的利益和秘密,为单位发展做出贡献。当国家利益与单位利益发生冲突甚至因为单位利益而损害国家利益时,我们应当按照国家利益高于单位利益的集体主义原则,为了国家利益而牺牲单位利益。所以,员工举报本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大义灭亲的正义举动。当然,举报也要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方法。一方面要保护好自己,尽可能不让自己的举报行为为单位察觉。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做好保护举报者的工作,切实为举报者保密。如因举报行为而遭到报复性解聘时,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严厉问责,妥善解决举报者的工作问题。这样,才能使更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单位内部举报而查获,最大限度保护国家利益不受损失。(刘运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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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15:21:32 | 查看全部
跟帖【探索】有一说一:企业员工举报自己企业的违规行为,从情从理上说都不是一种明智的做法。因为当今社会不送礼办不成事,不送礼揽不到工程的事很普遍,对于这种事,大多数人也都认同也很无奈。
        企业员工举报自己企业的违规行为,无疑是自砸自己企业和自己的饭碗,精神可嘉,但不是解决问题的上策。所以,要改变这种有“礼”走遍天下的不良现象,还需要从规范社会风气入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让全社会都形成凭真本事吃饭,让能者上,拙者下的良好风气,只有这样,送礼办事的现象也就自然而然地消除了。(曹吉祥个人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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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1 19:09:33 | 查看全部
举不举报对企业职工个人来说都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平常我们常说要以企业为家,如果是因为自己不经意的举报让企业受损,让大伙的经济来源同样受到影响,那作为举报的个人就会成为企业的“罪人”,成为同事眼中的“另类”,就会众叛亲离,从而根本无没有办法再在企业立足。不管是同事也好,还是领导、家人都不可能会理解你的做法,曾经报道过的举报本医院的女医生被停职就是前车之鉴!
      所以,从个人角度来说,我还是不希望员工来举报自己企业的违规行为。另外就是举报以后,举报的个人在应有的保护方面还存在不足和缺乏保护。以往报道中的举报者不是被企业停职,就是被当成了“过街老鼠”,除了个人的“饭碗”被砸,还要忍受举报以后带来的嘲笑、或被孤立现象,可谓是得不偿失。再有就是相关的法规、法律还有待健全和贯彻落实。作为主管的政府部门,应该拿出有效的办法,对举报者给予相应的保护和适当的经济补偿,让举报制度不再缺失。
    当然,知情不报又有违良心,可能会助纣为虐,最后也可能是企业因违规而被处罚或被处理,企业还是要受损失。笔者认为,还是要建立健全一整套防范机制,从源头上开始预防,通过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并严格执行,将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从而避免企业有违规的想法和做法。同时,加重对违规企业及违规者的严惩,也不失为一种好的办法,惩罚得他无立锥之地,永远翻不了身。总之,不靠员工个人来举报企业的违规行为最好!这样可以避免两难的选择!
                                           赵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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