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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年不合格将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羊城晚报讯记者沈婷婷报道:8日市教育局透露,目前已顺利完成2013年全市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深圳市成人教育办学机构注册证》的教育培训机构年审工作,其中年检合格的304家,年检为基本合格的100家,年检不合格的22家。
据悉,深圳市金翰林教育培训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弘达电脑培训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志远教育培训中心、深圳市龙岗区比扬教育培训中心等5家教育培训机构自2012年以来一直未参加年检,《办学许可证》过期,已不具备办学资质,须办理终止办学手续。
此外,年检结果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连续三年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第三年确定为“不合格”。
对年检为“基本合格”的教育培训机构,有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达不到培训资质条件或违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市民可登录市教育局网站查询相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