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75|回复: 0

陆天明呼吁封杀鼓吹台独港独艺人

发表于 2014-10-10 13:29:4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w290h290bf4.jpg

作家、编剧陆天明,也是陆川导演的父亲
陆天明:广电总局决定对涉毒涉娼演艺人的作品将被暂时禁演,这是及时的。否则就难以纠正少数明星的恶性膨胀。但我觉得,只禁涉毒涉娼的还不够,现在有一些明星特别是港台的明星,一面把大陆当捞金器,一面却又大肆鼓吹和 支持台独港独,从事(参与)分裂祖国的活动。对这样的 艺人是否也应“暂时”地禁一下呢?
评论(46) 转发(114) 查看原微博
  新浪娱乐讯 10月10日,编剧陆天明在微博上呼吁,广电总局封杀涉毒涉娼艺人,虽然及时但是还不够,针对一些既把大陆当捞金之地,同时又支持港独台独的艺人,也应考虑对他们暂时禁一下。
  9月29日,广电总局一份被视为“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对外公布,艺人“吸毒”“嫖娼”行为在通知中遭点名,广电总局要求有“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暂停播出,涉及到的艺人代言、广告也被禁播。
  此通知一出,数十家影视制作公司、广告商接连遭殃。而编剧陆天明则于今日发微博称:“广电总局决定对涉毒涉娼演艺人的作品将被暂时禁演,这是及时的。否则就难以纠正少数明星的恶性膨胀。但我觉得,只禁涉毒涉娼的还不够,现在有一些明星特别是港台的明星,一面把大陆当捞金器,一面却又大肆鼓吹和 支持台独港独,从事(参与)分裂祖国的活动。对这样的 艺人是否也应‘暂时’地禁一下呢?”
  此消息引发网友的讨论,数十网友在微博下留言,支持陆天明的言论。还有网友认为:支持港独台独的,已经违反了《反国家分裂法》,必须要禁,而且还必须依法处理。(禾页/文)
来自:新浪娱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