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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深圳10月13日电 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周丽华 深圳市四名男子在酒吧喝酒与人发生纠纷,警察到场处置竟然当众袭警。近日,此案由该市南山区法院一审宣判,四名男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和6个月。
4月12日晚,被告人吴某与朋友许某、郑某、黄某四人在南山区某酒吧喝酒,期间吴某等人与其他顾客发生争吵,酒吧老板姜某前去劝阻却被许某等人打了一耳光,姜某于是报警。民警张某和巡防员曾某受命后赶赴该酒吧现场处置,并表明了警察身份。在现场调查过程中,民警要求吴某四人配合调查,但四人未予配合,反而对民警张某进行辱骂,随即对张某、曾某进行殴打,造成张某轻伤二级、曾某轻微伤。期间,四人中有人当众威胁要“袭警”,并宣称“警察打人”,引发在场群众围观。后增援的民警赶到,将吴某、许某当场抓获。郑某、黄某后在民警电话要求下主动到案。案发后,四被告人向民警张某进行了赔偿,张某对其四人表示谅解。
法院经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等四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本案四被告人中有人威胁“袭警”,并宣称“警察打人”,抹黑警察形象,认定其行为较为恶劣,综合全案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