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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试行企业排污权“市场化”

发表于 2014-10-16 16:14:2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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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首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竞价会日前在福州市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举行。福耀玻璃、漳州旗滨玻璃这两家有富余指标出让的企业,共交易排污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1444.2吨,总成交额1400余万元。据介绍,这是该省首次实现排污权交易。

  福建省近期发布实施的《关于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提出,从今年起,福建将先行在造纸、水泥、合成革与人造革、建筑陶瓷、火电、合成氨、平板玻璃等8个行业试点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交易的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并将集中式水污染治理设施形成的减排量纳入储备交易范畴。根据要求,福建省将力争到2016年在所有工业排污企业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此前公布的《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具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直接或者间接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排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的、运营城乡污水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其他依法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行为的企事业和生产经营者,都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指出,在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企业将逐步取代政府成为污染整治和环境保护的主体。

来源: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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