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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见刊稿件] 【微评论】为职工上下班安全立法点赞

发表于 2014-8-23 23:15:0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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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这对职工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其一,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也被立法了,这说明职工社会地位在增强。被立法保护自然会让职工在心理上产生自豪感。其二,对职工的家人来说也是一种心理安慰。其实职工交通安全的意外事件时有发生,而在这方面产生的分歧也很多,这次明晰了责任,无疑说明国家对职工的关爱更具体,更细微。所以说,这次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对职工来说,是一件非常暖心的好事!对职工家属来说也是一种心灵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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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4 06:34:26 | 查看全部
先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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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4 11:49:16 | 查看全部
新的办法很有人情味。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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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4 14:09:55 | 查看全部
确实是该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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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13:13:45 | 查看全部
对职工来说,这真是一件非常暖心的好事!  是的新宇,的确是一件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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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6 14:12:52 | 查看全部

回 2楼(纤手香凝) 的帖子

确实很有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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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6 14:13:14 | 查看全部

回 3楼(爱好作为) 的帖子

嗯,关注职工利益的事必须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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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6 14:13:37 | 查看全部

回 4楼(初卫平) 的帖子

是呀,我们上班远的非常需要这样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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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14:36:17 | 查看全部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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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6 14:42:17 | 查看全部

回 8楼(xinyanjunlan) 的帖子

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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