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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自己会承认知道代言的商品是假货?

发表于 2009-5-27 11:38:2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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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答记者问时表示,对于明星的代言行为,如果他是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符合《刑法》规定,作为共犯处理是可以的,但是这个前提很重要。(5月26日中国网)

  我认为,这样的解释有点说不过去,明星自己会承认知道代言的商品是假货吗?他肯定不会承认,即使他知道,他也不会承认,他们都会十分委屈的说:我不知道这个商品是假货啊!

  明星代言的商品出了问题,必须追究明星的代言责任,不管他事先知道不知道这个商品是假货,是不是会出问题。因为,只有这样做,才能让明星代言有风险,才能让明星代言的时候,能够对商品的质量与信誉进行认真的考察,也只有这样,明星的代言才能对得起他的星迷,对得起公众对他的信任,对得起电视广告艺术,对得起他所从事的演艺事业。

  明星之所以成为明星,就是因为在自己的领域里创造了一定的社会文化或经济效益,已经成为公众人物,因此,必须注意公共责任的履行,因为你的一切言行已经被公众所认可了,公众看你的广告是公众对您的信任,你不能拿着公众对你的信任,为了金钱肆意忽悠公众,明星不能辜负公众的信任。

  当前,一些明星代言广告商品问题频繁,其根源就在于对明星的制裁措施不到位,导致了明星的胆量不断增加,公民反复被忽悠。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严厉制裁明星做起,明星代言广告一旦出现问题,除了要索回广告费用外,还应该终身禁止这个明星代言广告。这样做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明星效应,也是为了维护公众对明星的信任,更是为了维护明星代言广告的和谐秩序。网友:殷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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