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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2)美国的律师资格考试

发表于 2014-11-2 20:17:2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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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律师资格考试称为Bar Exam。“Bar”是一个多义词,通常是指酒吧或是杆状物。在法律界,Bar的意思是法庭里的那一道齐大腿高的栏板,将法官席和律师及当事人分开。栏板中间有扇小门,若律师与法官需要直接沟通,则从小门进入。

        我在1994年夏天参加纽约州的律考,那年共有7,737位考生,6,091位通过,占78.7%,其中第一次参加考试的通过率为85.6%,复考的通过率为67.6%。纽约州每年举行两次律考,一次夏季,一次冬季,冬季的人数较少,不到夏季的一半,多为夏季没通过的参加复考。1994年夏季的律考通过率算是高的,历年的夏季平均通过率大约为70%以下,而冬季的平均通过率在50%以下。

        夏季的通过率之所以高,是因为考生多为当年夏季的毕业生,在校学的东西还没忘记,从毕业考试之后到开始工作之前,大约有三个月的时间,可以全力以赴地复习准备考试。冬季的考生多为复考,因为第一次没通过,参加工作后无法脱产复习,所以通过率较低。

        除了法律专业知识外,要通过美国的律考,考生还必须学会考试的技巧(test taking skill)。为此,美国有许多律考补习班,如PMBR(现在叫Kaplan)、Pieper和Bar Bri等。那些补习班通常在法学院的高年级学生中招募销售代表。销售代表的工作很简单,只要在学校的走廊里轮流摆摊即可。一张折叠的桌子,上面放一些补习班的材料,动员同学报名,销售代表可以免费上补习班。当年我报名担任Bar Bri的代表,便免去了几千美元的学费。“练摊”的另一个好处是,在上课时摊子上没有人,桌子上又有现成的复习资料,自己便可以趁机复习。

        纽约州的律考分为两天,第一天考纽约州法,第二天考联邦法。州法考试分上、下午,上午是选择题,下午是问答题,联邦法则全是选择题,上、下午各100题,必须分别在3小时内答完。补习班的老师特别强调实战演习,平时自己练习虽然没有时间限制,但还是必须掐着表做题,目标是争取第一小时完成35题,第二小时再完成35题,第三小时完成剩下的30题。如果第一个小时不能完成35题,第二小时想赶上是几乎不可能的,只可能慢下来,第三小时累了会更慢,就有可能做不完100题。

        有的考生为了保险起见,同时报考两个州的律考,如纽约州的考生,除了纽约之外,还可以在新泽西或康奈迪克州报考。因为全国各州联邦法的考试都安排在同一天,新泽西和康奈迪克州将联邦法安排在第一天,州法安排在第二天,这样纽约州的考生便可以第一天考纽约州法,第二天考联邦法,第三天再考新泽西或康奈迪克的州法,其中联邦法的成绩可以在两个州共用。

        为了保险,我同时报考了纽约和新泽西。第二天考完联邦法之后,便乘火车到新泽西的Somerset,住进旅馆,第三天考新泽西的州法。第一天考纽约州法时,头脑比较清醒,还能意识到许多没有考好的地方。因为前两天太累,第三天已经考糊涂了,出来后自我感觉非常好。考完后我对家人说,如果两个州只通过一个,那一定是新泽西。到发榜的时候,偏偏是新泽西先公布结果,竟然是名落孙山,把我吓坏了。接到纽约州的通知时,我手直发抖,鼓起勇气拆开后,居然非但“一枪过”了纽约州,还因为联邦法的考分特高,免试获得了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律师资格,算是一场虚惊后的惊喜。当然,如果总分没通过纽约州的律考,即使联邦法考了高分,还是不能免试进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纽约州的律考分两个考场,一个在纽约市,另一个在州府阿尔伯尼,大部分的考生在纽约市。1994年的考场设在纽约市的贾维茨中心(Javits Center),是华裔建筑师贝聿铭设计的一个大型会展中心,好几千名考生,每人一张桌子,场面非常壮观,气氛也非常紧张、肃穆。为了防止有人代考,在报名参加律考时,考生必须在学校教务处的监督下当面抄写一段短文,另外还要留下签名,以便将来比对笔迹。进入考场时,考生必须签名,考试当中每次上厕所,回考场必须重新签名,以防中途换人。

        我有一位女同学,就住在我家附近。法学院毕业时,她父亲送她一辆崭新的奔驰车。当时她已经怀孕七、八个月了,上补习班时,她总是让我搭便车。律考的第二天,中途突然听见广播,说是发生紧急情况,希望有医学背景的考生自愿帮忙。后来我才知道,那位女同学因为考试太紧张,睡不好觉,第二天考到一半早产了,自然是没有通过,半年后考第二次才通过。据她说,几千个考生,居然没有一个停下考试帮忙的。(在我们的同学中,就有一位医生。)

        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之后,还得经过冗长的“政审”。候选人必须如实填写一份表格,回答许多问题,如有无犯罪记录,过去若干年的学习和工作地点,家庭住址,还得提供联系人和保荐人。

        还记得宣誓那天,上百个学子聚集在布鲁克林的法庭里,纽约州律考董事会(The New York State Board of Law Examiners)的官员向法官请求批准我们获得律师资格,那位法官听完之后,绷着脸道:“What if I say no?”(假如我说不呢?)过了两秒钟,全体哄堂大笑。宣誓的仪式便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结束。

        下面再说一些有关美国律考的轶事。

        有一位麦克西·迪恩·费勒(Maxcy Dean Filer)先生,1966年获得法学学位,此后连续47次没通过加利福尼亚州的律考。那哥们儿庄稼不得年年种,一直到1991年,第48次才通过,此时他的两个儿子都已经是律师了。

        约翰肯尼迪总统的儿子,小约翰两次没有通过律考,当时他在纽约当助理检察官,被警告如果再不通过便要炒鱿鱼了。第三次他的补习老师是Kaplan补习班的Joseph Marino,采取一对一的方法。据说小肯尼迪特别贪玩,于是他把这位身份特殊的学生“软禁”在家,吃饭都是叫外卖送到家,深居简出地复习了两个月,总算第三次才通过。如此吃小灶,想必收费不菲,得好几万美元。

        美国的第一夫人米歇尔·奥巴马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第一次没有通过伊利诺伊州的律考。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律考被认为是最容易的之一。

        本杰明·卡多索(Benjamin Cardozo)是美国法律界的泰斗人物,15岁便考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曾担任纽约上诉法庭的法官和最高法庭大法官,但是第一次却没有通过纽约州的律考。

        前第一夫人、参议员、国务卿希拉里,毕业于耶鲁大学法学院,但是没有通过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律考,后来通过阿肯色州的律考。

        芝加哥市长理查德·戴利(Richard Daley)、洛杉矶市长安托尼奥·维拉瑞格萨(Antonio Villaraigosa)和纽约市长艾德·考奇(Ed Koch)都曾在律考中名落孙山。

        加利福尼亚州长杰瑞·布朗、新泽西州长皮特·威尔逊和纽约州长戴维·帕特森也有过律考不及格的历史。

        美国律考的通过率远远高于中国,原因很简单,美国的律考资格门槛较高,必须具有法学博士(J.D.)或硕士(L.L.M.)学位,而根据中国《律师法》第六条有关法官、检察官任职和取得律师资格的规定,考生仅需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即可。因为中国参加律考的相对人数多,所以通过率通常是在个位数徘徊。

        我认识不少中国政法学院和法律系的学生,有的一次没有通过律考,便非常沮丧。其实胜败乃兵家常事,应该学习那位锲而不舍,连考48次的费勒先生,多考几次,一定会通过的。

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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