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背民族大义的作品应弃
汉奸以及历史罪人的艺术作品,能不能拍卖?该如何看待其价值?收藏者应持什么态度?这些一直是学术界和社会争议的焦点。人民日报收藏版主编邵剑武和拍卖界人士甘学军都认为,首先要区分不同对象,比如汪精卫、周佛海等人是臭名昭著的汉奸,而有些人如郑孝胥、周作人、罗振玉等本身是著名的文化人,但在一定历史时期违背了良心,其行为成了他们难以抹去的污点。在市场价格上,虽然两者看不出什么差别,但在收藏界,在反思中应该会有所区分。
而同样是汉奸,对于他们在没有当汉奸之前的作品,与他们在当汉奸之后的作品,尤其是试图遮掩心情的作品,又应该有所区别。对于那些铁杆汉奸,在民族大义面前,没什么好犹豫的,应予唾弃。而那些旧时代有污点的文人,虽然承认其学术上的贡献,但也不能在市场上过度追捧,只能作为资料搜集对待,不能搞得太热,比如当下周作人的市场就有过热之嫌。
专家们认为,胡兰成那样的反动文人,其作品只是在日本小有市场,其后期作品真伪难辨,这样的人谈不上收藏价值,不值得探究。
藏界自古就“因人废字”
中国收藏界自古以来就有“因人废字”的传统。“宋四家”里原本有蔡京,就因为他是大奸臣,后世就把他拿下,改成蔡襄,而蔡襄的书法水平其实不如蔡京。
在网络上,认为“汉奸艺术品即便有艺术价值,但只要在民族大义上失节,就不可取”,持这种态度的网友明显占上风。收藏讲品格,最大的品格,就是民族大义的底线不能突破。对于专门研究的学术机构,作为课题研究的资料,搜集一些可以,但绝不能作为投资,去追求什么回报,更不能受历史虚无主义的影响。收藏是出于内心的喜爱,试问,谁会喜爱汉奸呢?且对于汉奸艺术品,研究者不多,作品真伪更需当心,因为乏人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