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篇】
千盼万盼,货终于发出来了,可双十一之后,各家快递公司要运送巨量包裹,自己买的东西能完好无损地送达吗?期间遇到了各种问题该怎么解决呢?
同城快递超3天不到应获赔偿
今年7月,消费者王女士网购了一件连衣裙,付款后过了十天货品仍未到。
维权理由:时限要求
《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要求,同城快递超3天、异地快递超7天不到,算彻底延误时限,消费者应获延误赔偿。
快件丢失损坏快递公司应赔偿
消费者黄先生反映,“十一”黄金周期间,通过物流公司运了2件家具,从天津到辽宁,货到后家具完全损坏。收货方将家具退了回去。
黄先生介绍,发货时,他给货物做了保价6000元,并支付了保费25元,木架包装和运费800元,可是物流只同意赔偿300元。
维权理由:保价的快件应按保价金额赔偿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快递公司野蛮分拣致损坏应担责
今年3月,消费者冯女士通过快递公司邮寄一台笔记本电脑从沈阳到武汉。当货到武汉时,收货人发现笔记本外面的壳有破损,当场拒收。
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称,由于冯女士的笔记本没有保价,只能按邮费的五倍赔偿125元。而修好笔记本电脑至少要1600元以上。
维权理由:禁止以危险方式处理快件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
投递快件应让收件人当面验收
今年6月,沈阳市民高女士想在网上买一部手机,她咨询朋友了解到,一些快递公司规定不签字就不让验货,等拆开发现了问题却已经签字了。高女士想知道,签了字后,万一货品有损坏,快递公司是否有责任?
维权理由:接收易碎品应先验收《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