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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记者张国锋 通讯员李欣怡报道 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深圳盐田法院日前一审宣判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张雪颖受贿案。被告人张雪颖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扣押在案的赃款8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年初,时任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房产管理部主任的被告人张雪颖负责经办该局下属单位南山卫生处理厂熏蒸库溴甲烷回收系统采购项目。其间,被告人张雪颖利用职务便利提前将该项目的招标信息透露给参与竞标的深圳市瑞迪森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瑞迪森公司)总经理王镭(另案处理),并按照王镭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设置有利于瑞迪森公司的招标文件,从而使瑞迪森公司获得竞争优势,最终顺利中标。为了感谢张雪颖的上述帮助,2012年7、8月份的一天,王镭在深圳市福田区卫检大厦停车场内送给张雪颖现金4万元。
另外,2012年8月,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启动熏蒸气体浓度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时任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的被告人张雪颖系该项目采购小组成员,该项目由张雪颖直接分管的下属部门负责。其间,王镭找到张雪颖,请张雪颖帮助其在该项目中中标。后王镭借用深圳喜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喜人公司)的名义参与竞标,在张雪颖的帮助下,喜人公司顺利中标。事后,为感谢张雪颖的帮助,王镭送给张雪颖现金4万元。
被告人张雪颖于2014年8月26日主动退缴人民币8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张雪颖表示认罪服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