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深圳晚报记者 王雅
深圳青年作家、体育评论员、深圳晚报体育部副主任贾志刚5年前创作的《贾志刚说春秋》至今仍在全国各大书城畅销,并长期在卓越网历史类图书销售排行中处于榜首位置,但却被长期严重侵权。他从搜集证据到法院一审宣判,时间已近两年,维权之路漫长而艰难。24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涉案出版社和佛山人民广播电台侵权成立,须公开致歉,并赔偿贾志刚各项损失61万元。
事件回顾
一部畅销书引发侵权案
《贾志刚说春秋》是贾志刚在研究“四书五经”、《史记》等史籍的基础上,以现代人的观念和通俗语言予以演绎、叙述,并结合现代管理理论与当今世界政治形势进行点评,历时3年多创作的一部历史小说。共7册,209.1万字。作品出版后,被几大门户网站联袂推荐,长期在卓越网历史类图书销售位于排行榜首位,广受读者欢迎,多次印刷。
佛山人民广播电台(以下简称佛山电台)以佛山电台播音员谢某原创作品的形式在电台“FM94.6”、“FM92.4”频道《听世界》节目中进行商业播放。节目播放两年半后,佛山电台作为出品方,与中国科学文化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社)将《贾志刚说春秋》第一至第六册录制成了《听世界春秋》的有声读物,公开发行并以每碟60元的价格发售。
在光盘包装简介里还载明:佛山电台的著名主持人谢某历时两年半,不分昼夜,艰苦创作,结合不同的史料,用庄谐并重的演绎方式,一人分饰多角,把春秋的历史说得生动有趣,入木三分,尤其是结合了现代的管理方式和世界政治形势,以古鉴今,让人听起来如同在听身边发生的故事,欲罢不能。该故事被热心听友上传至网站后,引起网友追捧,好评不断。
在整个侵权过程中,佛山电台获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而播音员谢某也获得了巨大的声誉。
维权之路
辗转北京起诉,一审胜诉
贾志刚偶然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侵权后,曾主动与佛山电台等协商,结果不欢而散。无奈之余,几经周折,贾志刚和律师到出版侵权光盘的音像出版社所在地北京起诉。
今年1月8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受理此侵权案。贾志刚起诉佛山电台、出版社、播音员三被告侵犯了他的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发行权,要求法院判令被告销毁侵权制作的《听世界春秋》光盘,在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等。
前天上午,法院当庭宣判:涉案出版社和佛山电台要销毁库存的《听世界春秋》侵权光盘,并在判决生效10日内,在《南方都市报》就侵权行为刊登致歉声明,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如不执行,法院将在一家全国性报刊上公布本判决内容,所需费用由出版社和电台承担。同时,佛山电台要赔偿贾志刚经济损失5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各种合理支出4万元,共61万元。其中,出版社承担经济损失1万元。
播音员谢某是佛山电台的员工,其播出《听世界春秋》节目是为完成电台交办工作的职务行为,而且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因履行职务所产生的著作权归电台所有,所以其演播行为引起的侵权责任也由电台承担。
法庭聚焦
六项权利被侵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特别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对两个作品——《贾志刚说春秋》与《听世界春秋》进行最专业、最权威的比对鉴定,最终证实了三被告的侵权行为。
1.著作权被侵犯——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发行的《贾志刚说春秋》一书署名为“贾志刚著”,即确认其为作品著作权人。
2.改编权被侵犯——《听世界春秋》光盘的464个音频文件,有462个音频文化与《贾志刚说春秋》内容对应,即99.5%的内容一致,而且整体结构相同。
3.广播权被侵犯——佛山电台将未经原作者许可,将改编后的《听世界春秋》公开向公众广播传播。
4.署名权被侵犯——佛山电台在两年多的播出时间里,一直未在节目中提及贾志刚是原作者身份,仅在最后一期节目中提及一次,使听众误解《听世界春秋》为播音员谢某原创。科学文化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侵权光盘,在内、外包装均未给贾志刚署名。
5.复制权被侵犯——光盘内容与《听世界春秋》内容一致,而出版社出版了被控侵权的光盘。
6.发行权被侵犯——出版社公开发行侵权光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