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都市报讯(记者 祝羚)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工作任务,约占全国黄标车数量的46.15%,一年就要淘汰近一半黄标车,任务着实艰巨。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9月底,全国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97.88万辆,其中9月份淘汰63.55万辆,共完成全年 600万辆淘汰任务的66.3%。为了完成预定目标,201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将600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分解下达到全国31省(区、市),其中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地区7省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43万辆,占淘汰任务的 40.5%;其他24个省(区、市)淘汰357万辆,占淘汰任务的59.5%。而数据显示,深圳的黄标车数量也不少,目前约有20.5万辆,约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7.0%。
公务黄标车今年全部淘汰
据了解,为了完成预定目标,深圳采取了一套“组合拳”来淘汰黄标车。一是实施经济鼓励政策。深圳从2013年6月起实施了《深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3-2015),按照“阶梯式”分阶段递减的补贴方式,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按不同车型和阶段补贴。二是加大黄标车限行力度。2014年8月起实施第二十阶段黄标车限行措施,原特区内区域全面限行黄标车,特区外单双号限行。三是严格执行车辆强制报废制度。市交警部门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达到报废年限等符合报废标准的车辆进行了注销报废。四是严格查处黄标车冲限行禁令违法行为。珠三角九市联合查处异地黄标车,对黄标车冲限行令行为严格查处。五是加强在用车排气污染监管。我市全面加强环保检验机构监管,各检测站对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排气污染检测严格把关。六是加快淘汰公务黄标车。我市市直机关、区政府正大力开展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年底前将全部淘汰。
四类黄标车要强制报废
目前深圳实施第二十阶段限行措施。具体内容包括:一、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我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内对黄标车采取全时段限行措施,即全时段不允许上路行驶,限行范围为上述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二、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我市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大鹏新区对黄标车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即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单日通行,为0、2、4、6、8的双日通行。限行时间为7:30至19:30,限行范围为上述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
那么,什么样的黄标车会被强制注销呢?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规定,对达到本规定规定使用年限的;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四类车辆予以强制报废。
新闻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