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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问责,当心“一拖二慢三糊弄”

发表于 2014-12-11 16:22:4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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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即将结束。这一年发生了多起令人触目惊心的安全事件。近日,记者对2014年5起重大安全事件的问责情况进行了追访。有的地方表示无法提供具体处理结果,有的地方拒绝透露政府部门被处分人员,有的地方称事故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尚待审核……(见12月9日《新华每日电讯》)

  如果说发生在今年6月的大连中石油输油管起火事件,当地回复“事故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尚待审核、批复后事故调查报告将公开发布”尚可理解;发生在今年7月的上海福喜食品原料过期事件,当地回复“公安机关还在侦办中”尚能解释的话,另外几起重大安全事件的问责结果则让人心底发堵。

  比如,发生在今年3月的西安幼儿园给儿童喂药事件,关于此次事件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却迟迟未见结果;发生在今年4月的奉化居民楼坍塌事件,事故认定及处理仍在进行中,当地更以保护干部为由,拒绝透露政府部门被处分人员的具体姓名和职务……

  舆论和媒体不厌其烦地关注 “断头新闻”,千方百计“讨个说法”,是为了让每起事件的处理都能经得起质疑和检验,更是为了从警示意义和制度完善层面以儆效尤、亡羊补牢。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往往需要充足的时间,不能从速从简,必要的司法程序一个也不能少。但是,如果公众翘首以盼的调查与处理结果,等来的一直都是“暂无结论”的敷衍,甚至是“无可奉告”的傲慢,被伤害的显然不只是公众的耐心与信心。

  重大安全事故问责一再“跨年”,重大公共事件频频成为“断头新闻”,指责一些地方“一拖二慢三糊弄”——往往作用甚微。一些地方之所以将“正在调查”当成神一样的万能回复,和相应的追查、督办机制尚未完善建立有关。有专家指出,在现有问责处理机制未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建立由第三方参与的调查机制十分必要;同时,对一些社会影响恶劣的事件,司法机关介入后续的侦查、调查,对事件当事人和相关拖延塞责的人员同样应该追究法律责任。这些建议都有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值得相关方面审慎考虑。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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