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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终岁尾之际,山东兖矿集团召开了自改革改制以来,首次由各专业公司和省外能化公司参加的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超前规划2015年安全工作。
    会上,该集团重申了“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认识,强调要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全年主线,正确研判安全形势,有效处理好安全与改革、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着力构建“责权清晰、程序规范、协同高效、管控有力”的安全管控体系。
    2015年,该集团将以安全生产技术综合评价为总抓手,深入推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返聘离退休专业技术骨干、在职安全技术专家对集团公司所有单位分批次进行评价,坚持评价时间、参评人员服从评价质量,坚持初次评价不进行任何处罚,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设计、技术规范及行业要求,共同研究诊断,认真细致排查安全生产系统存在各类隐患,并严格按照整改节点检查考核,及时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预控能力。
    为形成“人人肩上有压力”的安全工作局面,新的一年,该集团将继续发挥好调整后的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杠杆作用,加强宏观控制,对各专业公司(能化公司)履责情况加大考核,并适当下放安全管控权限,由各专业公司(能化公司)制定具体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红黄牌监督考核管理办法,成立相应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控体系,切实加强自身管控能力建设,履行好专业监管职责。同时,加强事前追究问责考核,加大事故分析处罚力度,要针对新《安全生产法》中纳入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等内容,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追究问责“五项硬性规定”,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确保刚性制度、刚性考核、刚性落实。今后凡发生死亡责任事故的单位一律挂红牌进行停产或限期整顿。
    据了解,此次会议是在各专业公司和能化公司提出安全建议,并结合前期省内外安全生产调研情况下召开的。该集团将根据改革发展形势和会议精神,认真制定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决定及配套制度办法,建立健全“集团公司指导监督评价、专业公司(能化公司)专业管理监控、矿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的三级安全管控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