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蔡玟慧表示,今年1月起,AB241法案正式生效,要求家庭服务人员(domestic work employee)工作超过八小时必须支付加班费,法律的约束范围包括住家服务人员(live-in domestic work employee),其中住家保母(live-in nanny)即为其中之一。而华人月嫂和住家保母的性质极为相似,所以月嫂也包含在其中。但主流社会的住家保姆每周会有两天休息,而月嫂则连续工作近一个月,没有休息,如果将其包含在AB241法律约束范围内,则仅此一条就可能已经触犯法律,更不用说模糊的工时和休息时间造成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