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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泗阳县出台《高层次人才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对人才项目绩效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能,调动企业与人才积极性,推动人才项目实施。
指标设定全面“量化”,注重采集多方数据。绩效评价紧贴企业发展实际,设经济、科技、人才效益三个一级指标,分创业创新两个类别,分别设置固定资产投资、销售收入、缴纳税收、企业利润、专利申请、技术成果、人才资金拨付、人才引育等八个二级指标,所有指标经企业申报后,全部由工商、税务、科技、经信、人社等部门审核认定,保证考核既与企业发展目标一致,又做到有据可查、便于操作。
评分标准全面“量化”,依据纵横比较评分。针对人才项目类别特别是引才企业发展规模、阶段的不同,注重考核人才发挥作用及对企业发展的实际带动作用,均依据企业当年相关指标实际增长比例和引才、人才项目实施所取得的专利成果数量进行评分,并根据企业原有指标大小设置不同增长基数,保证所有人才项目既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又做到办法公开、结果公平。
结果应用全面“量化”,直接挂钩资金拔付。绩效评价结果根据评分高低直接认定,直接作为拨付当批资助资金具体数额依据,85分(含)以上为“好”,全额拨付;70分(含)以上为“较好”,拨付70%;50分(含)以上为“一般”,拨付40%;50分以下为差,一律停拨。同时,资助资金拨付前,企业必须将约定比例的人才补助资金拨付给人才本人,经人才确认后方拨付给企业,保证既以“宽容”态度对待人才项目,又严格标准、提升效益。(宋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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