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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仅贪财,而且好色,经常调遣模样周正的年轻男干警与其一道出差,绯闻不断,也被称为权色局长……”曾经权倾一时的深圳罗湖公安分局女局长安惠君涉嫌受贿,于2004年10月被深圳市纪委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一审获刑15年。(南方都市报12月12日)
看来贪官就是不一般,在位时不但能大把的捞钞票,即使坐了监狱,也一样能逍遥监外。深圳权色女局长安惠君案,当年可以说家喻户晓,这么重大的案子,执行起来一定马虎不得,一方面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另一方面其刑期能否顺利执行体现着司法的公平公正。
然而让人遗憾的是,就是这么一个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案件,在执行环节还是漏洞百出。安惠君被判了15年刑期,结果羁押不到三年时间就被保外就医,并且这一“就医”就是7年多,如果不是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时发现,权色女局长是不是还要继续保外就医下去,未曾可知?
公众担心的是,虽然这次被再次收监,如果罪犯刑期执行情况的制度监管还是牛栏关猫,权色女局长会不会再次被保外就医?这种担心也并非多余。因为权色女局长一不差钱,二不差人脉,第三又在自己的出生地执行刑期,可谓天时、地利、人和。因此,再次保外就医完全有可能。
在这位权色女局长身上有许多未竟之问,值得有关部门深思:一是其妹妹安惠莲用来买通医生以及河北省女子监狱监管人员的钱来自何处?二是安惠莲早年随安惠君来深圳经商,并且媒体称其“做的是大生意”,那么这个“大生意”到底是什么生意?安惠君有无以权谋私的问题?三是《检察日报》2006年曾经披露安惠君仕途青云直上系攀上了一根“高枝”,那么这根“高枝”又是谁?在其青云直上时有无违规操作问题?这些笼罩在公众心中的谜团如果不被一一揭开,权色女局长案件只能是头痛医头。
虽然权色女局长收监了,但其“高枝”还在,“高枝”在“根”就在,谁又能保证在权色女局长成功保外就医的问题上没有这位“高枝”的影子。
保外就医成了贪官逃避法律制裁的“护身符”,看来要制止深圳权色女局长再次“保外就医”,还必须在保外就医的监管上做足文章。否则,贪官再次收监只会沦为笑谈。
        来源:长江时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