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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外地打工被欠70多万元工钱,找公司讨要竟然不管不问,眼看一年又要过去了,这笔钱我们到底要不要得回来?”昨日,现在河北做工程的宜昌人邓先生致电本报求助。
邓先生告诉记者,去年他们在四川泸州做电力工程项目,4个工人负责搬运塔材。在工地工作大半年,只结算了部分工钱,大部分还是用于支付工具钱。去年年底老板结了20多万元,现在还欠4个工人共计70多万元,其中欠邓先生就有40多万元。邓先生介绍,他也找到了当时与他签订合同的人,对方表示,接手工程的老板也欠他钱。无奈之下,邓先生找到了当时接工程的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接手工程的人已经不在公司上班,公司并不清楚情况。由于找不到真正的老板,邓先生面临维权困境。
邓先生说,他手中有署名为“四川送变电公司第五工程处”的合同,但没有盖公章,另外还有当时工地负责人尹某开具的欠条。记者随后按邓先生所给的电话号码,联系了尹先生,但是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邓先生随后提供了工程负责人周某的电话,记者联系了周某。他解释,工程虽然已经完工了,但是甲方还欠他们几百万,所以目前还欠邓先生工程款。他表示,他们也一直在找甲方,预计今年春节会有部分款到,到账后会马上给邓先生结清。
邓先生介绍,自己是宜昌人,常年在外地打工,接手的工程往往都是层层转包,经常面对异地讨薪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忙支招,让自己知道该如何维权。
对于邓先生的困惑,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表示,从邓先生的情况看,其所被拖欠的不仅仅是员工工资,还包括工程款,因此属于经济纠纷,邓先生可以凭着相关证据到工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权益受损应及时申请仲裁或投诉
作为累计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73万余人的宜昌,有很多人都在外地打工。在外地打工者时常会碰到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碰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依法维权,在外打工又该注意些什么?记者昨就此采访了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的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提醒,员工在外地打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工作地点,切勿存在含糊字眼,以免给维护权益造成不便;合同约定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时,要尽量搜集旁证形成证据链。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积极收集自己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工友证言、录音和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等。
另外,根据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农民工在哪里打工,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应及时到那里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来源:三峡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