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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兴隆县工商局将消费维权工作与推进工商制度改革、实施商标战略列为全年服务发展的工作重点,提高调解工作人员素质、加大《新消法》宣传力度、及时处理消费纠纷,“三架马车”并驾齐驱,打造消费维权直通车,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提高调解人员素质。重点从《新消法》的内容、调解的步骤、调解中常用的法律法规,以及目前新型纠纷的领域和投诉调解难点四个方面,对全县24名工商系统消协工作人员及基层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人员的消费维权理论水平,为及时有效的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大《新消法》宣传力度。2014年3月15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下简称“新《消法》”),兴隆县工商局、兴隆消协积极开展“送知识、送服务,消费维权进万家”宣传活动。活动不仅面向消费者宣传“新权益”,同时紧紧抓住经营者的“新责任”不放松,两手同时抓,全方位推进“新《消法》”的宣传力度。印制《消费维权指南》、“汽车三包新规定”、新消法宣传提纲等新消法宣传材料3000份。仅3月15日当天,为消费者现场讲解消费维权知识,接受消费者咨询78人次,受理投诉11件,当场调解消费纠纷3件。
积极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消费纠纷。通过12315专线、互联网、来信、来访等方式,积极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安排专人,负责消费纠纷接待受理工作,并全程跟踪,以确保及时高效的处理消费纠纷。2014年,全局共接到投诉举报655余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仅城关工商分局处
理的“切眉”一起纠纷,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补偿3万元。(河北省承德市外宣局)
来源:中国经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