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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5 15: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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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再以时间限定,可用地域范围来规定
有专家认为,因社会发展,探亲假的部分规定已经不合时宜,亟待修改。比如,谁可以休探亲假?并不是以职工与父母的距离来衡量的。而是以时间来衡量,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但现实是,现在交通便利,动车、飞机很快能回家,到底哪些属于可以休探亲假的范围,不应该再用时间限定,可以用地域范围来规定是否可以休探亲假。
应正式修订,将范围扩大至所有企业
此外,探亲假的适用人群也是被吐槽较多的。从规定来看,适用范围受到了限制,非国有企业职工不能享受探亲假,探亲假仅适用国有企业。而现在,大量的职工是在民企、外企工作。虽然随着经济发展,实际执行中,现在也扩大到了所有企业,但相应规定中一直未明确,也没有修改规定。于是,一些企业以不符合规定要求而置之不理。建议正式修订,将能享受探亲假的范围扩大至所有企业。
应与带薪年休假一样增加处罚措施
南京市老龄办副主任顾玉娥认为,去年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常回家看看”写入条文,而“探亲假”也推到众人视野。但没有假期,如何让子女常回家看看?建议探亲假应该落实到位。
“目前‘探亲假’的处境之所以不尴不尬,主要是没有处罚措施。”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这位负责人分析,带薪年休假有一个罚则,即如果员工未休假,单位需要支付300%的工资作为补偿;那么如果不给员工休探亲假,也应有一个强制性的支付超额工资的法律后果,促使企业化被动为主动地来适应这个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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