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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20: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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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市场的火爆,使国内上市机会成为供不应求的稀缺资源,无法在这场竞赛中获胜的企业,只好通过各种途径在境外上市。但众所周知,在国内上市的可见成本约为总融资成本的5%~8%;在美国市场,IPO成本约为总筹资额的13%~20%,境外其他市场,这个比例则为10%~25%。此外,每年还要花费巨额的维护成本,香港市场每年约为200万~300万港币,萨奥法案出台后,美国股市每年的维持费用则不会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如果没有意识到上市后的代价,企业必然要面对无法承受的损失。”郑磊对《经理人》说,“东莞某从事电子产品制造的台资企业,在美国上市第一年,就因为维持费用太高而放弃上报年报被摘牌。”
2003年9月,新加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从纳斯达克退市,成为首家退出纳市的亚洲企业。这家企业是全球最大的便携音乐播放器制造商之一。退市的原因,是无法忍受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出台后给企业带来的高昂成本和严格监管——近年来,在美国证券市场,因无法承受上市后的严格监管而选择退市的企业数量每年都有增无减。
在近乎严苛的监管下,上市公司不仅要面临满足股东要求的压力,而且还要为监管机构的言论提心吊胆,监管机构的任何负面评价都可能引发股价突然暴跌。以中国的明星企业中国人寿为例。这家企业于2003年12月在香港和纽约两地上市,受到市场的热烈追捧,成为当年全球最大的IPO项目。2004年2月,国家审计署宣布其母公司在2003年有价值54亿元人民币会计违规行为,受此影响,中国人寿的美国存托凭证一天之内下降了7.4%;中国人寿也因没有在IPO的招股说明书中说明此事而违反了美国证券法,2004年12月,美国证交会对其立案调查,当日股价暴跌4.63%。
“对于上市企业而言,不了解证券市场的监管制度也可能在无意之中造成很大损失。国内企业多数不熟悉海外资本市场游戏规则,企业自身的治理结构不完善。近年来在纽约上市的香港和内地公司受到过集体诉讼的比例已经占到11.5%,而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这一比例更是高达17.2%。企业莫名其妙地被拖入法律纠纷之中,损失的不仅仅是诉讼费和赔偿,企业声誉也大受影响。”郑磊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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