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3960|回复: 5

岗位技术练兵”之忧

发表于 2007-6-25 20:54:5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confused: 众所周知,开展职工岗位技术练兵赛是抓好职工技术培训、调动职工学习岗位技术的积极性、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有效手段。毫不夸张地说,无论任何企业,在职工培训中都安排有开展岗位练兵赛这样一项活动。但是,重煤集团韦家沟煤矿矿长罗德华在该矿最近的一次会上却称现在的职工岗位技术练兵已经失去了意义!

    日前,笔者在重煤集团下属的一些煤矿调查时发现,职工岗位技术练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直接导致练兵失去意义的现象并不是少数煤矿的个别现象。

练将不练兵,优的更优差的没变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许多煤矿在开展各工种岗位练兵活动时几乎都是以竞赛的形式出现。既然是竞赛,就要评名次、发奖状、发奖金。一些基层单位一方面为了荣誉、另一方面受利益驱动,往往派去的参赛选手都是各岗位上的技术尖子,技术稍微差一点的职工根本就没有参赛机会。

    韦家沟煤矿分管职工培训的劳资科副科长张和才告诉笔者,近年来,无论是开展哪一个工种的岗位技术练兵赛,前来参赛的几乎都是那些人,有的是连续4~5年参赛,表面上轰轰烈烈、热热闹闹,其实真正技术差的职工没有得到培训和锻炼,这样就使本来技术优秀的职工更优秀,技术差的职工没有得到提升,也就难以实现通过开展职工岗位技术练兵活动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目的。

    技术不推广,活动结束一切都结束

    开展职工岗位技术练兵赛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发现和推广在技术练兵赛中出现的先进的操作技术和先进的工作经验,促使同工种岗位技术得到全面提高。

    然而,笔者在重煤集团永川煤矿获悉,近年来,在该矿开展的职工岗位技术练兵赛中,出现了不少先进的操作技术,这些技术不但使参赛者工作用时少、成本消耗少、单产高,而且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好。但是,在练兵赛结束后,这些技术很少在其他人、其它单位推广和应用。究其原因是练兵赛的组织者没有真正认识到开展职工岗位技术练兵赛的目的和意义,把组织练兵赛活动当作完成一项简单的工作,赛后缺少总结和提炼,没有将先进的技术和经验向矿有关部门进行书面汇报,更没有向其它存在相同岗位的单位推广,致使练兵赛的功效大打折扣。

    练兵走形式,目的是交差拿奖金

    按理说,练兵赛对提高职工整体素质是大有帮助的,而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

    笔者了解到某矿每年都要组织30多个工种的岗位技术练兵赛,一些练兵赛的组织者,在组织比赛时不认真,把练兵赛当作一种每年必须完成的任务,当作应付上级检查的一种形式,有时在没比赛前,参赛队员就事先知道了理论试题,练兵赛的理论竞赛赛场成了抄写现场。有时就凭某领导的一句话,便取消了实战练兵。对一些组织者来说,只要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拿到上级下拨的奖金就行。结果是企业花了钱,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目的并没有达到,这样练兵赛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改革练兵赛,刻不容缓

    从上述存在的问题可以看出,对练兵赛进行改革已经刻不容缓。那么,如何对练兵赛进行改革?韦家沟煤矿矿长罗德华认为,一方面要制定详细的职工轮换练兵计划,保证每一名职工都有机会参加岗位技术练兵赛;另一方面是认真落实练兵赛组织者的职责,要制定严格的考核和监督措施,促使他们认真组织好技术练兵赛;同时要认真抓好技术练兵赛活动的总结和提炼工作,要制定专门的制度和措施把练兵赛中出现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及时推广到其它相同岗位上去,使练兵赛活动成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发现和传播先进技术的舞台,只有这样,才是职工真正欢迎的、企业需要的练兵赛。(程  军/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31 18:49:44 | 查看全部

回复: 岗位技术练兵”之忧

此稿已见报,反映了技术练兵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可惜没有提出解决的办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3 07:19:24 | 查看全部
[s:10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3 11:08:52 | 查看全部
[s:10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8 15:19:09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9 19:12:05 | 查看全部
学习了!!顶一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