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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有新规

发表于 2014-12-21 16:50:0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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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起,我市将实行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这是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的。

    企业注册30日内须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的通知》,用人单位应当自注册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企业代码证书等有关资料,向注册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予以审核,为用人单位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工30日内须为职工申报缴纳养老保险

    根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为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在缴费年度末,用人单位应到经办机构办理下一缴费年度的缴费申报。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参保单位和职工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如实申报单位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参保单位以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应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7〕63号)规定,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

    欠费需缴纳滞纳金或利息

    市人社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省人社厅相关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应在每月月底前缴纳当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逾期不到账即为欠费。欠费天数计算起点为应缴月份的次月1日。逾期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将加收滞纳金,并处以欠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不过,如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或用人单位提供担保与经办机构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的,可申请延期缴费。延期缴费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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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8 13:14:30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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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8 15:24:15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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