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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天

发表于 2014-12-22 07:23:5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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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许晓楠

为提高广大妇女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及心理适应能力,引导、帮助她们合理有序地反映诉求,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市妇联联合各职能部门和社会热心人士,吸收具有法律、心理专业特长的法官、检察官、民警、律师、教师、学生组建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队伍,由维权服务志愿者,依托12348法律咨询妇女专线、12338妇女维权咨询热线、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中心、婚姻家庭指导(分)站、妇女之家、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示范工作)站等载体,让基层维权服务落到实处。

兑现每一个承诺

多年从事女性修养研究,雨杉发现借助自己的心理学专业,能够帮助那些在婚姻中出现问题的女性走出困境。她的想法得到了市妇联的大力支持,大连市婚姻家庭指导站应运而生,雨杉担任站长。

建站之初,没有资金,市妇联雪中送炭送来了启动资金;没有场地,西岗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提供了免费场地……这份来自妇联的帮助和信任,让雨杉和志愿者们服务劲头十足。2010年指导站成立后,志愿者们不管刮风下雨,都会按时出现在婚姻家庭指导站,为有需求的妇女或家庭提供帮助。

温暖一个就是温暖一片

市妇联联合各职能部门和社会热心人士,组建了一支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队伍,辽宁金环律师事务所主任、国家一级律师葛红,就是首批进入这支队伍的志愿者。

据不完全统计,葛红仅配合市妇联为广大妇女儿童进行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就多达千余人次。她还承担了大量的妇联涉访、涉法的接待和解答咨询等工作。多年来,她免费为各级妇联、街道、社区、学校及企业女职工讲解法律知识。对年老的妇女,葛红还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在代理广大妇女参与诉讼时,她尽最大能力给予经济困难的人以免费和减费代理,在办案中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共计千万余元。

让葛红印象最深的一个案件,是当事人胡某患精神疾病期间,其丈夫与其离婚,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完全没有考虑女方。只允许胡某在其中一套没有房证的房屋中居住,且在胡某居住几个月后,将其驱赶出去。胡某的母亲求助到大连市妇联,作为市妇联的法律志愿者,葛红代理了胡某的诉讼。历时三年之久,最后,法院将商品房判给胡某,同时将属于胡某经济适用房补贴的份额判给胡某,还判决男方给付胡某两万元困难补助。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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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2 07:49:33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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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5 20:01:50 | 查看全部

回 1楼(mengjiye) 的帖子

感谢孟老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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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5 20:02:05 | 查看全部
为维权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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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5 20:02:23 | 查看全部
为儿童妇女撑起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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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5 20:02:34 | 查看全部
向老师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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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5 20:02:46 | 查看全部
祝您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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