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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概况
1979年9月13时55分,浙江温州电化厂液氯工段1只为温州市药物化工厂送来的液氯钢瓶在充装液氯时发生爆炸。该钢瓶的容积为415L,充装量为0.5t。爆炸钢瓶的碎片撞击到附近的液氯钢瓶上,加上爆炸时产生的冲击波,又导致4只液氯钢瓶爆炸,使之另外5只液氯钢瓶被击穿,13只液氯钢瓶被击伤,产生严重变形。爆炸时,不仅有震耳欲聋的巨响,而且随着巨响发生的冲天气浪高达40余m。强大的气浪将414?O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液氯工段厂房全部摧毁,造成爆炸周围办公楼及厂区周围280余间民房不同程度损坏。爆炸中心水泥地面炸出一个深1.82m、直径6m的大坑,爆炸碎片最远飞出830余m。此次事故共泄漏液氯达10.2t,扩散后波及7.35k?O,造成59人死亡,779人住院治疗,420人医院门诊治疗。为了清理现场,2万居民疏散。直接经济损失达63万元。
2.事故分析
最初爆炸的液氯钢瓶是9月3日由温州市药物化工厂送到温州电化厂进行充装液氯的。温州药物化工厂的液化石蜡工段是以液体石蜡与液氯为原料生产氯化石蜡。经检查分析,温州药物化工厂液化石蜡工段生产管理混乱,设备简陋,在液氯钢瓶与生产设备的连接管路没有安装逆止阀、缓冲器或其他防止倒灌装置,致使液化石蜡倒灌进入液氯钢瓶。同时温州电化厂液氯工段管理也较为混乱,既无严格的管理制度,也无充装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缺乏严格的技术培训和必要的安全教育,在充装液氯前对温州药物化工厂送来的存有液氯石蜡的钢瓶未进行检查与清理,盲目充装。在进行液氯充装时,氯化石蜡与液氯发生激烈的化学反应,钢瓶内的温度、压力急剧上升,致使钢瓶发生粉碎性爆炸。
3.事故原因
从技术上分析,是由于钢瓶在充装液氯时液氯与钢瓶中残余氯化石蜡发生激烈化学反应,导致钢瓶粉碎性爆炸。之所以发生混装,其根本原因是钢瓶使用单位以及液氯充装单位管理混乱造成的。
简评 温州电化厂液氯钢瓶爆炸事故伤亡人数是我国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50年最多的一起事故。50年经验、教训告诉我们,钢瓶发生事故,特别是爆炸事故,绝大多数是由于过量充装或者是混装造成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是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等环节进行实施,而对于气瓶,除此之外还对充装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其目的就是防止因充装失误而导致钢瓶发生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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