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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企业总是认为加班多的员工就是好员工,就是对企业奉献大的员工,就是敬业的员工。其实不然,加班多的员工不是能力差,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就是工作任务重,不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完成,不得不靠加班来完成。
员工加班多,对企业来说,不一定是好事。首先,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员工向劳动部门投诉,企业要补加班费及面临罚款;其次,员工当天加班时间长,会影响员工的休息,从而影响第二天的工作,甚至于会因疲劳过度,造成安全事故;再次,长期加班过多,会让员工产生不良的心态,如人际关系紧张,生活没有规律,对生活产生厌烦现象,从而发生如富士康13连跳事件;第四,由于企业规定要加班,员工可能会在正常工作时间不干活,或少干活,等待加班时间再干活,从而减低工作效率;第五,加班多会增加企业资源的浪费,如开空调、开电脑、开灯等浪费电,长时间在办公室会多用茶叶、水、纸张、电话费等现象。
笔者一直认为上班准时,下班及时,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就是好员工,就是敬业的员工,所以国家规定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上班准时,不是说每天8点到企业就行了,如报关员,因业务需要需到深圳海关办事,应于7点从惠州出发,8点准时到深圳海关办事。下班及时,不是说每天6点下班就可以了,如仓管员,晚上7点出货,就不能6点下班,应等货车来了,货物装完以后才能下班。再如行政经理,在夜班员工夜宵安排不够时,应亲自到厂,督促厨房加紧补做夜宵或者联系外卖给员工吃,否则,员工可能会因没有夜宵吃而闹事,这就是敬业,这就是责任。
来源:中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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