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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违章会遭处罚,或许会造成轻则致伤、重则丧命的严重后果,还是有人去冒险——是企业领导不重视安全?是对违章行为的处罚不够严厉?应该说都不是。那么,究竟是啥原因导致员工违章,让我们到班组员工中间去——
探究员工违章的深层次原因
6月15日上午,重庆能源集团逢春煤矿安瓦队员工刘开彬走进队办公室,第一句话就给值班的该队党支部书记朱培建说好话:“朱书记,你就绕过我这一回吧,我就是早走了20分钟,况且也没有出啥事。”
原来,昨天早班,安全瓦斯检查员的刘开彬负责该矿+670水平1633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检查,按规定他该和中班的安瓦员现场交接班后,向矿调度室汇报最后一次瓦斯检查数据后下班,但他却下行到出班路上的+600水平车场处汇报。正打电话时,下井检查的该队队长从此路过。队长一看刘开彬没在工作地点汇报,还提前了20分钟离岗,就抓刘开彬违章。
问明情况后,朱书记说:“上下班的规矩你不是不知道,你提前离开工作地点,难道不该处罚?”
事后我问刘开彬,“一个班七个多小时都过去了,难道就这十来分钟坚持不了?”他说:“我就是想早一点点下班。没想到遭逮住了。”
刘开彬违章的原因很简单,就是责任心不强,想早点下班。那么,员工违章还有没有其他原因呢?带着这个问题,笔者进行了深入的采访。
在该矿安监处的“三违人员登记表”上,我发现有掘进五队员工陈平先6月5日的违章记录,电话连线陈平先后,他讲了当时的情况:当班的工作任务是刷帮,他带头打眼、装药,最后一轮炮的炮眼刚打完,下一班接班的就到了。放炮后他忙于出矸,就把包扎放炮母线的事给忘了,被巡查执法的安监人员抓个正着。
陈平先说,他只想带领全班人员完成当班的任务,不被考核,挣到大家应得的报酬。该队的一名副队长告诉我,现在的生产任务都安排得较紧,环节上稍微影响一下就有可能完不成,而没有完成任务是要扣工资的。所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跟班队长、班长常会有重生产、轻安全想法,对一些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习惯性违章视而不见。
唐琪是该矿有16年安监工作经历的老安监员,采访中,他说到违章的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员工长期以来养成的不良习惯。比如《煤矿安全规程》有明文规定,乘坐人车时车未停稳,严禁上下车。可就是有个别员工没有等车真正停稳下来,就去抢座位上车,或者是忙着下车,就像生活中挤公交车,是长期养成的坏习惯。
笔者在采访中发现,员工违章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安全意识不强,表现为对危险没有预知感,凭经验和运气做事。二是现场控制不力,主要是现场管理者片面追求生产任务,对违章行为置之不理。三是操作者行为不规范,员工综合素质低,技能学习不好,达不到标准要求。
然而,细细分析,这三种原因似乎都是主观原因。有没有客观原因?采访中,该矿分管安全的副矿长鄢光明认为:“矿工的收入和其他行业差距大是一个重要因素。”他说,矿工是被人们普遍认为是最危险的职业,出于安全的考虑,能在地面每月找2000元工资的人绝不到井下每月找3000元。因此煤矿招不来、也留不住高素质员工,下井的矿工70%以上是初中文化,技能学习不好、安全意识不到位也就不奇怪了。煤矿员工的收入普遍偏低,很多矿工每月2000元左右的收入,要养活一家三、四人。“在满足基本需求的情况下,他们下井的目的就是为了挣钱,因此往往把安全放到了次要位置。”
老安监唐琪告诉我,目前国家对煤矿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经委追求效益,煤安局追求安全效果,国资委注重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各行其事,企业难以适应。“要是有一个独立的机构来协调管理,肯定会好得多。”
在采访中,笔者深深体会到,员工违章这一看似简单的问题,实则包含了众多这样那样的原因。作为员工本人主观的原因,可以通过加强安全意识培养,督促技能学习来改变。企业现场管理的原因,可以通过强化现场监管,及时制止违章来控制。对于提高矿工收入,对煤矿实行统一管理等等问题,则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因此,要让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减少直至杜绝违章行为,单纯依靠“严管重罚”或教育都是不行的,必须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实行标本兼治才行。 (张登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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