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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员工应依法、有据、协商
员工占公司10元便宜却被无缘无故地开除,通过中企互动平台的大力宣传,一时间在河南中原油田采油二厂传开了,有很多员工说,上级整天说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难道为了区区10元钱就开除员工吗?试问,公司制定这样的硬性规定了吗?这样的做令人感到心寒。还有员工却不这么认为,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如果员工没有深刻认识法律的重要性,必将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笔者认为“依法”,就是要依法制定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要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需要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来规范企业劳动者的行为,也因此,企业的规章制度就成了劳动者的行为规范。
而“有据”,则是企业为了平衡劳资双方不平等的地位,有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反过来对单位实施正确处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三是“协商”,比如拿这件事来说,笔者感觉企业就不能单方面地开除员工,就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企业根据工会的处理意见,再结合企业的意见,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而不能单方面草率地提出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在尊重职工利益的前提下,企业只有做到这三条,才能在处罚员工上才能有据可查,才能真正让被处罚者心服口服。
河南中原油田采油二厂 初卫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