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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评论】“杀鸡儆猴”不足取

发表于 2015-1-27 13:02:3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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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鸡儆猴”不足取
         细细品读这则报道,忽然想到一个成语“杀鸡儆猴”。在笔者看来,这明明就是公司以严惩王先生来警告其他员工的驳众之术。
        公司根据规定处理违纪员工本无可厚非,但犯一点小错就开除,似乎也不合情理。企业如果拿员工所犯的一点小错就上纲上线,那么试问,哪个领导敢说办公电话没私用过,哪个领导又敢说工作时间没浏览过工作以外的网页呢?这都是占公司的便宜,难道这样的违规违纪都要被开除吗?
        这里,笔者叫板公司领导,并非为王先生占公司便宜行为做无责解脱,只是觉得人的一生难免犯错,如果错误不大,频率不高,公司应该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严厉地处罚他也就罢了,不该一棒子打死。
        企业采取杀鸡儆猴的方式,的确对其他员工有所威慑,但威慑的背后,企业是不是也失去了稳定的人心呢?

                          方大化工     张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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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1:01:18 | 查看全部

Re:“杀鸡儆猴”不足取

欢迎参加本期微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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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1:01:34 | 查看全部
也欢迎参加观点擂台和企业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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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1:04:13 | 查看全部
这里面确实有一些严厉惩戒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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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1:05:56 | 查看全部
但是这种严惩却让很多人都不舒服,甚至感觉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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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1:06:46 | 查看全部
企业是职工生存的摇篮,给抹杀了,会带来很多的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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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1:07:05 | 查看全部
所以开除一个员工一般企业都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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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1:08:26 | 查看全部
慎重不代表没有原则,企业还是要讲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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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1:08:47 | 查看全部
但是这个尺度至关重要,一定要把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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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1:09:08 | 查看全部
感谢对事评版块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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