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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12年12月20日,陕西汇丰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分包了陕西华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西安浐灞振业泊墅住宅项目二标段部分工程,随后聘用许开明作为项目负责人。
许开明到工地后,通过熟人关系叫来汤国锋等人具体施工。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许开明口头承诺了他们的工资标准和支付方式。
随后,许开明因与汇丰公司发生纠纷而离开工地。汇丰公司又派蒋云锋到工地负责,并继续让汤国锋等人干活。
年底,汤国锋等人提出结清工资却遭到拒绝后,即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对于汤国锋等人提交的11份证据逐个指出瑕疵,不予综合认定,并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六人的仲裁请求。
2013年12月19日,汤国锋来到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寻求援助。援助律师赵兵判断,许开明不是包工头,他更像是汇丰公司临时聘用的职业经理人,汇丰公司承诺的提成更像是绩效工资。因此,援助律师确定的办案思路是,按照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仲裁。
律师赵兵从大量资料中选取了11份作为农民工方证据。这些资料虽然单个拿出来都存在一定的缺陷,但是综合认定起来,足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2014年3月4日,该案在灞桥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开庭,对方律师逐个指责证据,甚至否认承包该项目工程。
3月19日,第二次开庭,又对公司按照仲裁委要求提交的考勤表和工资表进行质证,援助律师当场指出这些都是伪造的,并详细陈述了理由。另外,赵兵提出,仲裁委应该向华航公司振业泊墅项目工地调查核实相关证据,辨明真伪。
2014年4月3日,西安市灞桥区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汤国锋等人的仲裁请求。在裁决书上,仲裁委完全按照对方的观点,把每一个证据的缺陷单独拿出来评价一番,但是只字不提11份证据综合起来能否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汤国锋等人对此不服,随即向灞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截止记者发稿,农民工汤国锋等人的权益尚未得到保障。
【思考】
农民工汤国锋等人的欠薪问题,无疑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警示。作为外乡人,在人生地不熟、两眼一抹黑的城市中,农民工总是处于边缘地带。事实上,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幕后奉献者。为了谋生,他们倾尽所有,流转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靠力气和勤劳赚钱。他们早出晚归,居无定所,四处漂泊,生活在城市却不能扎根城市。
为何就不能完全杜绝农民工欠薪问题?记者连日来采访了一些农民工以及专业律师,了解背后的细节问题。
“活不好找、有活就干,以往不签合同也没出现那么多问题”等等因素,成为农民工不签合同就直接工作的原因。很多情况下,农民工并不会主动提出签合同,他们不懂合同的重要性,害怕失去一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
由于许多农民工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让一些企业钻了法律的“空子”,讨薪问题年年都有,一些企业似乎是司空见惯,变本加厉,有恃无恐,以致农民工“年年讨薪年年欠”。
记者了解到,由于建筑行业普遍存在分包转包现象,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人社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着不同的规定。司法解释认为,违法分包要比照承包关系处理,劳动者和包工头之间是雇佣关系。人社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法分包的,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发包者和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
我国目前建立的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有效缓解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但并未完全解决欠薪问题。
开发商挣了钱,施工方也挣了钱,多少人从中获取暴利,农民工却拿不到属于自己的工资。如果拖欠方能够受到严厉的惩罚,在经济上受到重大损失,或是通过媒体曝光使名誉受损,试问,还有哪家企业愿意冒天下之大不韪呢?
按照正常的情况,按时发放工资是再平常不过的事,通过建立机制保障工资发放,说明问题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可以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是相关部门的职责所在,而不是相互推诿、扯皮。
记者曾在多部门联合办公现场见过维权的农民工,他们一脸茫然,遇到难题更是不知所措,徒增伤感。年关将近,可否让这些归心似箭的农民工,多一些喜悦与舒心呢?
欠薪问题,仅靠农民工一己之力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还需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发现,主动作为,坚决问责。农民工也应提高警惕,多学习法律知识,注意搜集相关维权证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报记者 杨问侠)
来源:中工网 |